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网吧 >

因为爱,他们乐当网吧义务监督员(3)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谢礼鸣,李昕,肖开刚,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29 11:39 
核心提示:有一次,温静照常到网吧巡查,发现网吧里有一个穿着黄色衬衣的男孩。她感觉这男孩的模样很像初中生,身上的衣服也像是某间学校的校服。于是,温静马上到服务台找到网吧管理员,管理员表示,到这间网吧上网的人都是

有一次,温静照常到网吧巡查,发现网吧里有一个穿着黄色衬衣的男孩。她感觉这男孩的模样很像初中生,身上的衣服也像是某间学校的校服。于是,温静马上到服务台找到网吧管理员,管理员表示,到这间网吧上网的人都是有身份证的成年人,他们是不会让未成年人在这里上网的。于是,两人一同来到男孩的座位上,让他出示身份证。男孩拿出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他今年已经22岁了。温静这才发现,他身上穿的并不是校服,而是普通的衬衣。类似的情形,温静遇到过很多次。她说:“发现自己搞错了挺不好意思的,但是我宁愿自己认错,也不让一个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上网。”

“在两年的义务监督员工作中,我发现网吧管理越来越规范了,网吧的环境也改善了不少。”温静说。

网吧的投诉减少了一半

记者从江门市文广新局执法分局获悉,目前蓬江、江海两区共有84名网吧义务监督员,除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外,义务监督员的主力是离退休人士、在职教师和街道、社区干部。

江门市文广新局执法分局局长何强华告诉记者,近年来,广大义务监督员在有关部门和市关工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投入到网吧监管工作中,协助开展网吧巡查工作,加强对业主规范经营的教育引导,成效显著。

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员如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会马上通知文化执法部门现场查处。今年3月下旬,就是通过一位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举报,该局成功处罚了一家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这也是今年来唯一一例被查实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案例。

陈腾辉、郑淑贤和温静等一批热心的网吧义务监督员,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江门市文广新局执法分局接到关于网吧的投诉较去年减少了一半,而6月份以来,尚未接到关于网吧的市民投诉。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