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网吧申报工作 经营不善将面临重新洗牌
3月16日,在南宁市召开2011年全区文化市场工作会议上,由自治区文化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严格规范网吧连锁申报条件,如申请设区市级网吧连锁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600万元。同时,也设定“有进有出”审批指标,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网吧将面临重新洗牌。
网吧连锁采取“四个统一”管理方式
根据今年1月11日国家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召开全国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经验交流会上提出要求,自治区文化厅将积极推进网吧连锁工作,探索适合当地市场实际的连锁方式,多样化、多途径地推进网吧连锁,争取年底网吧连锁率达到50%。
【解读】 网吧连锁企业是指由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志、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以下称“四个统一”)的方式进行。
其中,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将满足,即便是网吧总部机构设置在异地,都可以通过网络监控到分散在各地的连锁分店。
同时,细化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经营管理公司。例如,包括企业总部、直营连锁门店和特许(或称加盟)连锁门店。直营连锁是指连锁经营企业的门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的直接管理统一经营的分支机构或者控股子公司;连锁经营企业对直营门店的控股比例不得低于51%;特许(加盟)连锁式连锁经营企业的门店由连锁总部参股设立或与连锁总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取得使用总部商标、经营技术的特许权,接受连锁总部的监督管理。
注册资本各级连锁网吧准入门槛不同
在连锁网吧企业申请可分为自治区级、市级、县级连锁企业,每个级别申请认定在办法规定中有着严格准入条件。
【解读】申请自治区级网吧连锁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自治区范围不少于5家直营网吧门店,一般应在区内3个以上设区市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申请设区市级网吧连锁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在本市辖区内不少于4家直营网吧门店;申请县(市)级网吧连锁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400万元人民币,在本县(市)辖区內不少于3家直营网吧门店。
企业整合鼓励连锁收购重组单体网吧
在《办法》中规定,鼓励网吧连锁企业以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控)股等方式整合现有单体网吧场所加入连锁网络。
【解读】 《办法》中提出,如网吧连锁企业用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控)股等方式整合现有单体网吧场所的,每整合成功5家,经各市、县(市)文化行政部门核实后,上报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化厅在总量限制指标中,奖励网吧连锁企业直营网吧指标1个。
对于,懒、散、脏、差的网吧将面临重新洗牌,通过淘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企业,递补新的企业从事网吧场所连锁经营。
企业审批“有进有出”审批指标严中有细
在 “四个统一”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在全区开展网吧连锁经营活动,并严格按照“四个统一”择优授予的方式确定,做到成熟一家发展一家。对于,今后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违规经营也作出明细的处罚依据。
【解读】 根据广西实际情况,年底争取广西网吧连锁率达到30%。目前,按照比例,区级连锁网吧企业申请指标为8家,市级连锁网吧企业5至6家,县级连锁网吧企业2至3家。
其次,如申请企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倒卖网吧牌照的;其所属直营门店一年内累计5家次或直营门店总数的10%以上的门店收到文化行政部门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被取消网吧连锁企业资格的企业,文化主管部门在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者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担任主要职务的企业认定申请。
出现以上情况,将由原认定机构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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