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90后两月窃13家网吧 未成年人教育令人忧
2011年3月8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被告人刘某等五人依法起诉至该区人民法院。据悉,刘某等五人均系90后青年人,其中四名系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此次犯盗窃罪的主要手段就是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在石峰区内多家网吧以上网做掩护,趁人不备用螺丝刀撬开网吧内电脑主机箱,窃取机箱内的电脑配件。盗窃成功后,再将赃物销售给固定的一家电脑维修店。两个月的时间,五人成功窃取了13家网吧。经鉴定,这些电脑配件价值高达2万元。
经办案检察官介绍,此类型的案件已经该院近半年时间来办理的第五起了。选择这种手段窃取财物相对传统的盗窃,时间短、销赃快、获取钱物多,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青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居多。株洲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目前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方式团伙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手段成人化。
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纵观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主、客观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自身素质差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一是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二是沾染不良嗜好;三是游手好闲,无事生非,而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有关资料反映,有50%左右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是不良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受害者。 另外,不良社会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年龄尚小、涉世不深、分辨是非能力差的未成年人经不住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使他们以身试法触犯刑律。再者,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一些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和教育,有的教导方法不当,动辄训斥,造成部分“双差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厌学、逃学、辍学的现象,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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