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网吧 >

网吧业主质疑老河口市文体局收费违规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2 09:49 
核心提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去年8月26日起,文化部门须停止收取文化市场管理费。但近日,老河口市多家网吧业主向本报反映,去年12月和今年1月,老河口市文体局仍向各个网吧收取了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文化管理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去年8月26日起,文化部门须停止收取文化市场管理费。但近日,老河口市多家网吧业主向本报反映,去年12月和今年1月,老河口市文体局仍向各个网吧收取了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文化管理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老河口市进行调查。该市和平路一家网吧老板文先生称,去年12月中旬,市文体局工作人员来收文化市场管理费,由于知道这项费用已于几个月前废止,他对此提出异议。

但工作人员告诉他,这项费用是从今年才开始废止的,他们收的是去年一年的管理费。文先生交了3500元钱,但至今未拿到发票。

附近几家交了管理费的网吧老板,均称老河口市文体局工作人员仅告知他们这笔费用是去年一年的管理费,而未提及去年8月该项收费废止之事。

随后,记者来到老河口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该局相关负责人任杰称,他们收取的费用,仅包括去年1月至7月的管理费,不包括8月以后的费用,且给每家网吧均开具了发票。

但一些网吧老板称,收费人员并未清楚告知费用的具体组成部分,很多人也并未拿到发票,老河口市文体局的解释不能让人信服。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