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暨“星星语”校园诗社授牌仪式(4)
据悉,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校长——韩世国,深圳市教育学会秘书长——汪继威,诗歌与孩子公益计划联合发起人、珠三角首家原创移动微视频杂志《22点tv》创始人、零点星传媒控股集团创始人——卢茂新,分别进行了发言。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校长韩世国发言并与孩子们精彩互动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校长——韩世国发言:
诗歌走进了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我们时常接触一些耳熟能详的诗句。春天到了,“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夏天来了,“小荷才露尖尖角,偶有蜻蜓立上头。”如果是秋天呢?“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如果是冬天呢?“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今天我们看到“诗歌与孩子”诗歌节的LOGO非常有意思,上面有五个五颜六色的小人,下面则巧妙搭配五个字:诗歌与孩子。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是天生的诗人。”刚好我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这样一篇短文,我读给同学们听一听,看看同学们感觉怎样。题目是《秋游》。“天啊!地啊!同学和老师啊!谁能告诉我,何日秋游啊!我准备的酸奶过期了!我准备的薯片过期了!而下一个即将过期的恐怕就是我这善良的心灵了呀!”我不知道这能不能作为一首诗,还是一个有趣的童言?但我们能从中看到的,似乎就是诗歌与我们的在座同学们。再看看我们宣传图片上面的一行字:用诗歌的力量传递爱。刚才我们有一个视频,我们同学们有没有注意到?三个字——加油爱。“星星语”校园诗社能够走进我们的学校,我希望在诗歌的星空里、诗坛上,在座的每一位小朋友就像那天上一颗颗星星,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在诗歌的天空中,绽放属于你们夺目的亮光来。让我们再次感谢关心我们成长的各位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
深圳市教育学会秘书长——汪继威发言:
各位老师、同学、领导、嘉宾,诗歌走进校园第二站: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暨“星星语”校园诗社授牌仪式,首先我代表深圳市教育学会表示由衷敬意,感谢大家!这项活动已经举办了五届,今年是第六届。在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这项活动办得越来越好了!我是第一次参加这个“星星语”校园诗社揭牌仪式。我的好朋友诗人苇白(卢茂新)发起了这项公益活动,仅仅是刚才短短的时间里,我已经感受到这个活动带给人的巨大感动!我们的校长、学生在诗中产生了共鸣,这种共鸣是发自内心的,所以我感受到这项活动巨大的威力。我再次代表教育学会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和未来取得更大的成绩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诗歌与孩子公益计划联合发起人、珠三角首家原创移动微视频杂志《22点tv》创始人、零点星传媒控股集团创始人—苇白(卢茂新)发言:
首先感谢孩子们抽出时间来听我们诗歌的发声。感谢各位老师、嘉宾,特别感谢汪继威秘书长。因为,我们诗歌走进校园的第一站和第二站,都是汪秘书长帮我们寻找好的学校。第一站学校是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活动非常圆满。这里我要感谢,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深圳东方银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深圳东方美术馆有限公司董事长、诗歌与孩子公益计划联合发起人——钟帆飞,我们一起联合发起了诗歌与孩子公益活动。而今年,我们要走进深圳四所学校,明年会走向深圳各区的更多学校。至今,我们收到了十家其他城市想引进诗歌走进校园的邀请。这里感谢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为本次活动成立了专项基金:诗歌与孩子公益计划。该计划完成五个长期100目标:援助100所希望小学、100个有关儿童公益项目、100所儿童电影院、评选100个诗人、走进100所城市及100所学校。我们每走进一所学校都会把“星星语”校园诗社带到学校里去。“星星语”在第一站影响很大,他们的孙校长在活动举办一周后,还举办了一个朗诵活动。“诗歌与孩子”全国征稿活动截止到11月中旬,我呼吁孩子们积极投稿给我们,你们的爸爸妈妈也可参加成人组的诗歌投稿。我们会选出优秀的诗篇、小朗诵家,参与到我们12月的“诗歌与孩子”深圳公益诗歌节晚会,和我们一起站在舞台上用诗歌的力量传递爱!再次感谢孩子们,感谢各位!(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