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辞职须防“辞职套现”
为了防止董事长或大股东在大量套现后让上市公司变成“无主公司”,可规定控股股东持股在降低至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时,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有意接手公司经营与发展的企业法人与机构投资者,使公司的发展始终处于有人对其负责的状态。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据Choice数据统计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5日,沪深两市共有17935位高管辞职,而目前所有上市公司高管数量为59129位,17935位高管辞职所占的比例达到30%,这意味着从去年至今上市公司高管团队有三成换人。其中,2017年至今共有3748位高管辞职。另有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辞职的董事长人数达到103人。
上市公司高管大规模辞职,尤其是上市公司董事长大量辞职,这无疑是一个需要市场来正视的问题。毕竟董事长是一个公司的掌舵人,掌舵人都辞职了,公司的管理团队自然也是难言稳定了,这对于公司发展的影响无疑是负面的。所以,从公司的稳定发展来说,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还是以稳定为好。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上市公司董事长大量辞职的现象呢?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国企央企中的董事长正常人事调动,或企业效益下滑被调离,正常换届、退休等。而从民营或家族企业来说,董事长辞职的原因则要复杂许多。因为在这类企业里,董事长通常由大股东来出任,而在大股东大量减持股份的情况下,当董事长不再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甚至在股份清仓式减持的情况下,董事长的辞职则是一种权力的交接。还有的董事长辞职则是为了辞职套现的需要。而在众多的董事长辞职原因中,最应防范的就是董事长的辞职套现行为。
上市公司董事长之所以要选择辞职套现,这当然是钻了政策漏洞的缘故。如根据现行的限售股解禁政策,原始股需要在新股上市后锁定一年才能解禁,大股东持股更要锁定三年。而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而一旦高管辞职,其所持股票的解禁就不受《公司法》制约。比如,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管离任满半年之后,其所持股份解禁50%;在离任后的18个月期满,其所持股份全部解锁。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董事长不辞职,其所持股份全部套现最快需要7年时间,但如果选择辞职套现,全部套现的最短时间可以缩短到2年。由于存在如此巨大的政策性漏洞,这就难怪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在内的高管都愿意选择辞职套现。
但上市公司董事长辞职套现带给市场的负面影响显然比一般的高管要大得多。毕竟董事长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其持股的数量远比一般的高管要大得多。因此,从套现的角度,董事长减持套现带给市场的冲击显然比高管要大得多,对投资者信心的冲击也要大得多。而且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掌舵人,如果董事长都辞职了,企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方向,这是一般的高管辞职所不能比拟的。特别是在董事长辞职套现的情况下,这就意味着公司成了遭到抛弃的“无主公司”,没有人来对公司的发展负责,公司的发展前景自然堪忧。所以,对于董事长辞职必须防止辞职套现问题。
如何防止上市公司董事长以及高管们的辞职套现?对于这个问题必须首先从立法上堵住政策性的漏洞。作为董事长及高管们来说,辞职也许可以认为是个人的自由,但套现必须受到市场规则的约束。让董事长及高管们,辞职可以,但提前套现则万万不能。(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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