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雪隆广肇会馆成首个注册商标华人社团
马来西亚雪隆广肇会馆首创先河,成为首个向大马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商标的华团。
自数年前发生双包案后,雪隆广肇会馆3年前即着手进行注册商标,向大马知识产权组织注册“雪隆广肇会馆”和“隆雪广肇会馆”2个名字,并于最近获批准。这意味,2个名称都属雪隆广肇会馆拥有。
雪隆广肇会馆会长何镇南发表声明,即日起,该会成功申请为雪隆广肇会馆和隆雪广肇会馆商标专利拥有者,也是上述商标图案和商誉的所有权力拥有者。
他14日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包括署理会长李振光、副会长陈汉芬、秘书长黄福威、副秘书长吴润堂、财政邝锦流、董事定法、调查曹雄南等。
他说,雪隆广肇会馆成立124年,历尽风雨沧桑,迄今依然迄立不倒,创馆以来关注文教发展、推动社会经济,为会员谋求福利,该会在华社的“金字招牌”及贡献广受认同。
不过,自发生雪隆广肇会馆闹双包风波以来,雪隆广肇会馆的名字被不明人士滥用、盗用,引起华社及会馆不安及困扰。
他透露,会馆曾被冒用名义订酒席、订房间等,直到业者致电询问详情时,该会长才发现此事。
他指出,由于社团注册局向来只依据国文或英文句名注册,无亲中文注册,才会引起有关风波,会馆在透过各种法律管道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唯有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商标。
他强调,任何公司或社会人士在未经该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上述商标或极度相似商标,将被视为侵犯商标权益,该会馆有权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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