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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团队黯然离场 喜羊羊遭遇现实尴尬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何天骄 孙旭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9-05 09:43 
核心提示:诸如奥飞动漫玩具、婴童用品占主营收入的八成,目前通过开拓动漫内容制作业务逐步发展成了内容、媒体、产业运营、衍生授权等领域的完整产业链条。经过多年发展,奥飞动漫产业链整合效益正加速体现。

《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动画可以算是我国动漫行业近年来最为成功的一个典型。不仅动画片在超过75个电视台播放过数轮,其已经拍摄的五部大电影总共获得了超过6亿元的票房,同时还创造出了超过60亿规模的衍生品市场。

然而就在这一动漫品牌如日中天的上升期,其创始团队的几位成员却纷纷选择出走。去年,喜羊羊创始团队组成的公司广东明星创意动画有限公司也被奥飞动漫收购。

艺恩咨询研究副总裁侯涛告诉记者,国内动漫企业缺乏盈利能力,无法通过动漫作品持续获得高收益,这与国内动漫企业没有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缺乏市场化运作经验等因素相关。

原创动力创始成员黯然离场

2011年2月香港上市公司意马国际宣布以8.14亿港元至10.46亿港元的代价收购动漫火车集团,后者不仅拥有《喜羊羊与灰太狼》消费品业务授权,还通过联合品牌管理协议参与原创动力公司的影视制作,并可以分摊原创动力公司90%的经营业绩。随着这一“借壳”上市的举措,被称为“喜羊羊之父”的编剧卢永强和主要投资人苏永乐在这场交易中已套现了大部分股份。禁售期一结束,苏永乐随即以低于发行价减持了8000多万股。而“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导演黄伟明则在两年前就脱离了团队单干。

对于自己的套现行为,身为商人的苏永乐曾表示:“这件事很简单,就是一个资本市场上的商业行为。”至于在喜羊羊鼎盛期将其出售,苏认为“这自然是为了一个好价格”。

但是如此积极地推动“喜羊羊”上市,除了商人逐利的本性,也被外界解读为“不得已的选择”,因为《喜羊羊和灰太狼》给苏永乐创业团队带来的金钱回报与这一品牌传播力并不相称。

苏永乐曾经表示,我们做内容是亏钱的,所以只能想办法从衍生产品里赚钱。合作方无论是电视台,还是电影院线,苏永乐和他的伙伴们都处于弱势,几乎没有议价能力。

原创动力的宣传经理杨雪平曾表示,在我国原创动漫一分钟节目的制作成本约1万元甚至更多,但一分钟的节目放到电视台播出,一般给的价钱也就10~20元,大的电视台每分钟可以给到80元~100元,甚至有的电视台还要倒贴钱才能播出。《喜羊羊与灰太狼》在开始的时候就硬扛着免费播了两年。

以8月1日刚上映的喜羊羊品牌的第七部电影《我爱灰太狼2》为例,截至8月23日,这部电影获得了7500万左右的票房,远超一般国产动画电影;然而,这部电影背后的投资方除了原创动力外,还有六家公司,如果这部电影最终票房7500万,按照院线与制片方57:43的票房分账比例,制片方拿到3225万,刨去宣发费用以及制作成本,再由七家公司来瓜分剩下的利润,能够进入原创动力口袋的几乎少得可怜,而国内动漫制作公司能够一年内出一部这样高票房动漫电影的寥寥无几,大多数动漫制作公司都面临亏损或者靠补贴过日子的困境。

缺乏盈利能力

侯涛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我国动漫市场够大,动漫企业也够多,却鲜有好的动漫创作公司做大做强。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来缺乏市场运作经验,二来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缺乏。

由于动漫制作公司缺乏对影视作品宣传发行的能力,也没有掌握播放渠道,影视作品一次销售的收入大部分被产业上下游瓜分殆尽,而在版权出售、品牌授权以及衍生品等二次销售方面,动漫制作公司不光缺乏运作经验,还缺乏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环境。占到动漫品牌七成以上收益的衍生品市场,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版权保护问题亟待解决。大量盗版作品的出现,以及未经授权的衍生品在市场上大行其道,一些动漫公司甭说发展全产业链模式,就连制作环节还没壮大可能已经倒闭或者被吞并了。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的情况,业内专家举了个例子,我国的动漫与日本相比,有一个互逆的现象:日本在制作动画片之前,通常是先出版相关漫画。在动漫行业有着十余年从业经验的杭州翻翻动漫CEO沈浩介绍,日本大约有80%的动画改编自畅销漫画,又有70%的游戏改编自受欢迎的动画片,“将畅销漫画改编成动画,就好比请了一个明星来拍电影,可以保证一定的受众群体,从而使投资风险大大降低。”而作品一经投入市场,则院线、DVD、图书、下游产品齐上阵,围绕一部作品形成一个完整的“小宇宙”。但是中国则是反其道而行之,通常情况是先有动画片,等到作品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之后才出版图书,而等制作公司缓过劲来挖掘作品的潜在价值时,盗版已经铺天盖地了,非常不利于版权的保护。(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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