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成手机动漫行业标准体系
文化部继7月在上海发布“手机动漫文件格式”后,30日在京发布“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手机(移动终端)动漫运营服务要求”“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用户服务规范”三个标准。至此,文化部联合中宣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制定工作顺利完成,我国建立了手机(移动终端)动漫行业完整的标准体系。
据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介绍,此次发布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全面归纳了手机动漫内容加工过程中的故事架构、镜头切分、画风实现、表现手法等创作规律,为手机动漫内容创作者的创意方向提供参考,同时,在创作导向上确保手机动漫内容健康向上;“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用户服务规范”是以保护手机动漫用户利益为根本和核心,对手机动漫的发行、运营、收费、用户投诉等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切实保护好用户的权益,同时也让用户维权变得简单可操作;“手机(移动终端)动漫运营服务要求”集成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共同需求,推出用于规范手机动漫运营商与手机动漫内容创作生产方之间的接口,在统一规范的标准框架内,使两者能够更好地厘清职责、良性互动、实现双赢,突破手机动漫内容制作与发行的瓶颈问题。
随着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的完整发布,文化部将启动实施“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示范应用推广工程”,通过基础改造、平台升级、技术支撑、主题创作、内容示范、应用培训、调研、宣传推广等方式,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的应用和持续优化、改版、升级,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趋势,推出符合手机(移动终端)特点的动漫产品。
“这一系列标准统一了内容提供者、用户服务商和运营商的规范要求,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业上下游各个环节有望打通,有助于推出更多更好的适合手机移动终端的动漫产品。”刘玉珠说。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