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动漫 >

国产动漫的困局

来源:执行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12-20 10:13 
核心提示:首先,动漫行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其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动漫大师及创意人才的能力及规模,因此,创意人才的缺失是国内动漫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产业链末端播放和衍生品开发营销等创收环节举足轻重。

国内动漫行业创意不足

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其中,动漫衍生产品的营销策划,并转为企业收入是动漫产业中收入颇丰、且生命周期较长的一个环节。

国际动漫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当属美国、日本和韩国,各国产业链模式后期基本相同

遵循通过影视播放、发行图书、音像制品等方式传播,扩大影响力后通过版权授权代理,开拓文具、服装、卡通玩具等、主题公园等衍生品进行后续营销,为其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然而,在其产业链的前端却略有差异 ( 见图表 )。

我国动漫产业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 1941年诞生的第一部80分钟动画片《铁扇公主》曾经红极一时,在世纪动画电影史上也是享有很高声誉,80年代后陆续出现过《哪吒闹海》、《阿凡提的故事》、《葫芦兄弟》、《黑猫警长》等优秀作品,这些作品较多是依赖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虽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却没有形成产业化,后续商业价值尚待挖掘。目前国内动漫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问题如下:

首先,动漫行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其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动漫大师及创意人才的能力及规模,因此,创意人才的缺失是国内动漫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产业链末端播放和衍生品开发营销等创收环节举足轻重。

其次,国内动画片主要以电视播放为主要宣传渠道,由创意缺失造成的作品平庸化,以及受众群体定位于低龄儿童等因素,都使得制作商在与电视台博弈时处于劣势地位,相对于每分钟高达上万元的制作成本,为求得能在电视台播映,甚至欣然接受平均每分钟数十元甚至免费播放的超低回报。制作成本的高企,加之主要播放渠道的低回报成为动漫行业发展的另一主要瓶颈,因此,不断提高作品质量,提升其与电视台之间的播放收入议价能力便显得尤为关键。

第三,国内动漫行业尚未形成产业化运作,仍然是企业分属各自细分领域,且衍生品策划及销售能力严重不足。一方面,由于国内动漫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群体,其在发展过程中,往往自顾不暇,缺少充足的资金和人力去策划和开发相关衍生产品;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原创动画片影响能力有限,较之国外成功运作的动漫形象,专门运作国内动漫衍生品不但对公司专业要求能力较高而且运作风险较大。

国产动漫走不出“喜羊羊困局”

近日,文化部通过官网公布了《关于2012年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产品名单的通知》“喜羊羊”系列动画再次毫无悬念地入选。有家长戏言,家里的孩子上一年级的时候在看喜羊羊;上六年级的时候打开电视,看到的仍然是喜羊羊。毋庸置疑,时至今日,“喜羊羊”仍然是中国最火的动画片,除累计超过5亿元的电影票房外,玩具、服装、电教产品等衍生消费品,也早已遍地开花。可欣喜之余也会让人担忧,再过六年,如果孩子们打开电视,看的还是“喜羊羊”,那将是喜剧还是悲剧?(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