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动漫 >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从动漫向动漫强国发展的关键

来源:中国动漫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1-06 12:53 
核心提示:“十二五”时期是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抓住有利的发展形势和机遇,解决动漫产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文化部以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发布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

近日,文化部针对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上提出的有关“文化部监管职责”、“加强图书馆阅读秩序管理”、“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发展国家动漫产业”、“个人投资办文化站”、“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力度”、“文化统计工作内容”、“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文化素养”等10大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针对网友提出的怎样大力发展我们自己的动漫产业,能否使小朋友免费享用更多的动画资源这一问题,文化部回应称,“十二五”时期是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抓住有利的发展形势和机遇,解决动漫产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文化部以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发布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将围绕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完善动漫产业链条、优化动漫产业布局结构、推进动漫技术创新等七大主要任务,加快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有利于动漫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留言回复全文:

人民网网友留言:一些国产的影视动画,孩子需要在大人的陪同下消费观看,国家有没有相应的推广平台及宣传方案,能够使更多的小朋友免费享用动画资源?另外,我国的动漫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孩子们都更爱看国外的动漫作品。文化部有何计划大力发展我们自己的动漫产业?

文化部回应:为加强原创优秀动漫产品的传播和推广,文化部实施了“原创动漫推广计划”,通过展会推广、边疆推广、校园推广、媒体推广等方式,大力宣传原创动漫作品。文化部在上海、安徽、湖南等地主办了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中国原创手机动漫游戏大赛等知名展会,每次均有大量优秀动漫作品在这些展会上进行播放展示。从2009年到2012年,文化部连续4年在深圳文博会上推出“中国原创动漫推广计划”展览,受到观众的欢迎和好评。文化部近年在西藏、新疆、青海、广西等地开展“原创动漫边疆推广计划”,举办了展览、论坛、动漫产品捐赠、少数民族语言动漫作品译制等活动,力争让更多群众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少年儿童都能看到优秀的原创动漫作品。并联合教育部开展了中国学生原创动漫大赛,培养未来中国动漫发展的新星。

“十二五”时期是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抓住有利的发展形势和机遇,解决动漫产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文化部以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发布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是动漫产业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里面不仅体现了文化部针对动漫产业的发展思路和扶持措施,还包括了联席会议其他九个部委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是下一个阶段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将围绕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完善动漫产业链条、优化动漫产业布局结构、推进动漫技术创新等七大主要任务,加快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有利于动漫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