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漫梦工场主创失去灵感 鹿城动漫协会索偿20万
鹿城动画漫画协会委托北京动漫梦工场进行原创动画片开发,北京动漫梦工场主创因失去灵感一直未能履行合同。近日,鹿城法院受理这起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并一审判决解除鹿城动漫协会与北京动漫梦工场签订《动画片筹备协议》,北京动漫梦工场返还温州鹿城动漫协会合同价款20万元。
初衷为残疾儿童创作公益动画片
蒋女士是温州鹿城动漫协会会长,她和温州本土热衷于动漫行业人士梦想着能通过团队力量制造属于国人的动漫。
2005年,她和朋友一起成立温州鹿城动漫协会,在全国各地进行动漫创意、制作、发行,衍生品开发、品牌授权,投资制作动画片。
北京动漫梦工场成立于2001年,以开发本土原创动漫为目标,为各方提供创作动画片等系列技术服务。北京动漫梦工场冯先生,更是温州鹿城动漫协会副会长。温州鹿城动漫协会之前也与之合作多次,收效甚好。
2010年5月11日,蒋女士以温州鹿城动漫协会名义,与冯先生所在的北京动漫梦工场签订了一份《动画片筹备协议》,约定制作一部以残疾儿童成长教育为题材的原创动画片,希望唤起更多的社会大众来关爱残疾儿童。
温州鹿城动漫协会一次性付清给北京动漫梦工场委托开发总费20万元。北京动漫梦工场则在收到款项之日起进行影片开发。双方约定,北京动漫梦工场在签订合同后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五个项目。
动画片主创失去灵感使得合同无法履行
2010年6月,主创冯先生告知蒋女士,其家庭发生变故,暂时失去灵感,要求推迟合同内容交付时间。
“他家里出了问题,心情不好,无心工作,我们也予以理解。”开庭时,蒋女士说,因为和冯先生是朋友,所以当他提出推迟交付合同内容时,表示可以接受。
蒋女士称,在此期间,冯先生无心经营公司,曾有意将北京动漫梦工场转让给温州鹿城动漫协会。
出于发展动漫协会规模考虑,温州鹿城动漫协会这方还代北京动漫梦工场交了1年房租和3个月员工工资,并更换办公设备。
岂料事后,冯先生又反悔,不想转让公司,更是让律师出面解决问题。
“这之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到他,连电话都不接。”蒋女士气愤地说,自己已经一再给予宽限,多次催讨不给个说法不算,冯先生竟玩起了“人间蒸发”。
蒋女士联系不上冯先生,残疾儿童创作动画片的梦想迟迟无法实现。40个工作日拖了2年未能依约“铸梦”。
今年4月23日,温州鹿城动漫协会以北京动漫梦工场不能履行合同交付标的物为由,向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其与北京动漫梦工场,签订的《动画片筹备协议》,并令其返还之前支付的合同款20万元。
开庭当日,北京动漫梦工场这方、主创冯先生均没有出庭应诉。
经审理,法官认为,温州鹿城动漫协会与北京动漫梦工场签订《动画片筹备协议》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北京动漫梦工场未能在双方约定的40个工作日内交付作品,虽经过温州动漫协会催告,但直至庭审当日北京动漫梦工场仍未履行,构成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温州鹿城动漫协会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北京动漫梦工场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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