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长株潭 >

人大代表廖仁斌建议废止限制电信行业从事IPTV业务的规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8-12-14 10:40 
核心提示:“如何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加强多方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充分利用好已有资源、协调好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是一个很重要、很急迫的问题。”

本文章原标题为《设立三网融合大监管部门》

观点:“如何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加强多方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充分利用好已有资源、协调好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是一个很重要、很急迫的问题。”

背景:2010年7月,国家启动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长株潭城市群被列入试点范围。从各试点城市情况看,实施进度和效果仍然不如预期,三网融合的推进障碍仍未根除。主要表现为:实施方案执行困难,试点地区(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启动仍慢于试点启动时的计划进度;各参与试点的单位(企业)仍各自为政,分歧并未完全弥合,双向进入的经营许可证至今尚未发放,严重影响了三网融合进程。

建议:廖仁斌代表认为,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监管体制是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他建议,采取分阶段的监管改进策略:近期,可在国家层面将试点阶段成立的协调机构明确为常态的协调机构,这个监管协调机构对一些实际问题拥有裁决权,同时建立长效的协调机制。中远期,应考虑将现有部门进行整合,设立专门的三网融合大监管部门。同时,也要梳理与三网融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出台《电信法》,允许电信和广电双向进入,废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限制电信行业从事IPTV等三网融合业务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点评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