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北京 >

北京“双向进入”业务方案获批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侯云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2 08:50 
核心提示:知情人士6月1日向记者透露,全国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双向进入交叉申报已进入最后审批程序,其中歌华有线等北京地区企业申报的双向进入业务方案已率先获批。 据歌华有线日前介绍,歌华有线已获准进行宽带接入服务,而

知情人士6月1日向记者透露,全国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双向进入”交叉申报已进入最后审批程序,其中歌华有线等北京地区企业申报的“双向进入”业务方案已率先获批。

据歌华有线日前介绍,歌华有线已获准进行宽带接入服务,而北京联通则可以在北京地区试点IPT V等广电业务。另据知情人士介绍,天津、上海等试点地区企业提出的业务方案也已进入最后审批程序,并有可能在北京地区相关方案公示后陆续出台。

广电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向记者介绍,“双向进入”交叉申报,是指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部分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和比照增值电信业务;而电信运 营 商 则 向 广 电 主 管 部 门 申 请IPT V、手机电视等业务。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双向进入”交叉申报已进入最后审批程序。其中,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的申报材料直接交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审批,而电信运营商的申报材料则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审批。

由于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之间的利益纷争,长期以来“双向进入”都是三网融合推进中的瓶颈。因此,多数专家认为一旦试点地区企业通过“双向进入”交叉申报审批,开始运营相关业务,就意味着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对此,吴纯勇补充介绍,在启动此轮“双向进入”交叉申报前,广电和电信双方已经达成合作意向,会给对方企业“开绿灯”。“审批结果应该不会再有意外,12个试点地区的申报企业,不管是广电的还是电信的,都将最终获批。”对于审批结果,吴纯勇这样预测。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审批何时通过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这主要取决于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办事效率。由于各地管理机构和国家广电总局在办事流程和待审批业务上均不相同,因此各地企业获批时间也可能不尽相同。但该人士预测,12个试点地区企业的审批工作,应该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并逐一对外进行公示。

吴纯勇认为,一旦“双向进入”交叉申报获批,各地企业将会陆续开始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试商用。之前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的种种业务形态,将会落实到用户需求和体验层面。吴纯勇介绍,三网融合业务试商用后,用户可以选择广电网络进行上网、看电视、打电话,以及其他广电和电信增值服务,也可以通过电信网络享受上述服务。这样一来,将打破旧有的行业垄断,逐步建立新的行业规范,对整个电信和广电行业生态都将起到重大影响。

据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邬贺铨估算,三网融合将启动的相关产业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其中,电信宽带升级、广电双向网络改造、机顶盒生产以及基于音视频内容的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的有效投资,估算达490亿元;可激发和释放社会的信息服务与终端消费近4390亿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