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朋普乐邵以丁:我们永远不推电视盒子
截至2013年9月底,国内OTT用户总量约在1000万至1500万之间,优朋覆盖超过450万
邵以丁之前极少在公共场合发声,他的认证微博里仅有4条更新,其中有3条都是关于互联网电视的表态。在7月3日最后一次更新中,他说,“自己走的路,出汗,踏实。”
12月6日,他出现在上海,与张朝阳、龚宇、刘弘等“同行”一起出现在网络视听产业论坛。在上海的一天时间里,他的行程安排是这样的:上午分别做30分钟的演讲和讨论、下午还有另外两组讨论,之后便飞回北京。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OTT TV服务商,邵以丁的公司在内容商与家庭用户之间做桥梁,这类似于视频网站,但不同的是,优朋普乐仅做电视一块屏幕。
今年以来互联网电视概念异常火热,但邵以丁却相当焦虑,在上海之行中,邵以丁多次解释什么是互联网电视,并表示希望上下游合作。
别把行业带错方向
邵以丁推开门走进采访间,瞄准中间的单人沙发坐下后,顺势将右脚提到左腿上,他没打领带,西装扣子也没系上,经过一上午的无缝议程,这会他终于稍微放松,在将全身靠在沙发之前,他跟优朋副总裁要了一根烟点上。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互联网电视的定义,还没问完,他就抢先说,“其实我更愿意将它命名为电视互联网。”的确,今年以来互联网视频大举进入电视领域,在此前几次采访中,一些创始人都谈到“客厅、大屏概念”。
“这个行业被很多公司带到了另外一种方向,当大家谈到互联网电视时,就把它等同于互联网电视机,等同于机顶盒,但是大家很少去谈论这种形式给家庭用户带来的改变。”邵以丁的观点是,互联网电视并非6999元、2999元的电视机,而是通过互联网传输技术,将电视终端改良成互动友好的服务。
在今年的很多场合中,邵以丁扮演更多的是行业发言人,而非优朋普乐。就定义而言,邵以丁的优朋普乐是OTT TV,即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其终端可以是电视机、PC和移动设备。邵以丁说具备高清播放能力的终端其实很多,但当用户将高清电视带回家时,却没多少区别,原因在于没有高清节目源。
关于行业的现状,邵以丁在演讲中略带气愤地说,互联网电视发展需要理性,不能乱炒作,要练真功夫。类似的话,曾出现在他的第一条微博中,那段文字里邵以丁写道“我想,什么时候摆个擂台,真刀实枪比一下用户体验,你敢吗?”
邵以丁的理解是,监管机构、产业上下游应当结盟,“现在这个阶段,互联网电视产业根本不存在赢者通吃的道理”,这一观点邵以丁在多个场合提出过,具体来说,即是牌照方、运营商、硬件厂商、内容商、代理商一起合作,达成共赢。
优朋不会去做硬件
如果互联网电视不是硬件终端,那优朋普乐是什么?
邵以丁在这里用了一个比喻,包括互联网视频企业推出的TV在内,播放终端其实就像一把枪,而优朋普乐就是一家做子弹的公司。“我们永远也不会出优朋普乐的电视机、盒子,我们做的是让电视机和盒子具备优朋的服务。”
优朋普乐给论坛的资料上写了公司简介,邵以丁在2006年8月带领他的团队创立了这家公司,在此之前,他在广告公司服务时间超过10年,而他最熟悉的业务,也即是在运营商、宽频科技。2006年前后,邵以丁服务的广告公司被分拆合并,他则带领团队在北京组建了优朋普乐,此后便开始了互联网电视研发运营。
“优朋普乐与互联网视频公司的TV有什么不同?”在讨论了产业之后,邵以丁迎来了这个问题。(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