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直播星 >

广电总局副局长:直播卫星改善两亿农村家庭收视质量

来源:新华社 作者:白瀛 徐畅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04 15:57 
核心提示:约2亿户农村家庭主要靠地面无线信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最多只能收看6套模拟电视节目,节目套数少,画面质量差,城乡差别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决定利用直播卫星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实施面向几亿农民新的文化惠民工程。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中宣部、广电总局从今年4月起开始推动利用直播卫星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并先选择了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新华社记者2日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京专访了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

惠及两亿农户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张海涛:我国的广播电视覆盖主要有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手段。目前,在全国4亿户家庭中,有线电视用户1.89亿户,主要是城市用户,还有约2亿户农村家庭主要靠地面无线信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最多只能收看6套模拟电视节目,节目套数少,画面质量差,城乡差别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决定利用直播卫星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实施面向几亿农民新的文化惠民工程。

今年4月,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开始推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用户可以免费收听收看到40多套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记者: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什么关系?

张海涛:1998年开始实施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广电系统实施的投入最多、时间最长、覆盖面最广、受益人数最多、人民群众最欢迎的一项系统工程。截至2010年“十一五”结束,已先后完成全国已通电行政村、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的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20户以上已通电“盲村”地处偏远,农户居住分散,工程建设就是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解决的覆盖问题。“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力争基本实现“户户通”,也是以直播卫星应用为主。

本次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面对两亿户农村家庭,是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已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的延伸和发展。(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