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拟1亿元转让全资子公司大数据公司48.84%股权(2)
相关详细信息见该公司公告正文。
3、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大数据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大数据公司51.16%股权,数字广西集团持有大数据公司48.84%股权。
4、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相关详细信息见该公司公告正文。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广西同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的《评估报告》〔同德评报字(2019)第156号〕,其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大数据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891.2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933.3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957.98万元。
由于大数据公司属于轻资产技术密集型企业,按资产基础法(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难以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所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大数据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
(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0,47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比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15,517.02万元是由于无形资产收益价值产生的。
根据上述评估值,公司持有大数据公司48.84%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账面价值为2,421.48万元,评估值为1亿元。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广西广电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一)甲方有意转让且乙方有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48.84%的股权。(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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