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广电网络严肃查处自身及下属企业违规接待违规购买酒水等问题(2)
2016年至2018年,分13批次直接到商店购买部分散装白酒、普通瓶装酒和佳莱干红葡萄酒,共计6.926万元。
1.2016年1月1日,购买杏花村瓶装酒304瓶,单价50.13元/瓶,金额1.524万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赵祥,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2.2016年5月16日,购买红葡萄酒300瓶,单价65元/瓶,金额1.95万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赵祥、行政部办事员刘铁玲,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3.2016年6月21日,购买汾酒女儿红324瓶,单价58元/瓶,金额1.8792万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赵祥、行政部办事员刘铁玲,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4.2017年1月17日,购买散装白酒50斤,单价30元/斤,金额150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赵祥,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5.2017年3月13日,购买散装高粱白酒92斤,单价25元/斤,金额229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赵祥,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6.2017年7月15日,购买散装高粱白酒8斤,单价26元/斤,金额208元。经办人为行政部主管夏利祥,保管验收证明人为时任行政部经理赵祥,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7.2017年11月30日,购买散装高粱白酒25公斤,单价50元/公斤,金额125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刘晶,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8.2018年1月25日,购买散装高粱白酒25公斤,单价50元/公斤,金额125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办事员刘铁玲,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刘晶,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9.2018年5月25日,购买玉林泉瓶装白酒60瓶,单价48元/瓶,金额288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办事员刘铁玲,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10.2018年7月7日,购买散装高粱白酒50斤,单价25元/斤,金额125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刘晶,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用于日常商务和公务接待。
11.2018年7月3日,购买玉林泉瓶装白酒60瓶,单价48元/瓶,金额288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办事员刘铁玲,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12.2018年9月13日,购买玉林泉瓶装白酒40瓶,单价48元/瓶,金额192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办事员刘铁玲,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13.2018年12月24日,购买散装高粱白酒10公斤,单价30元/公斤,金额30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办事员华晔,验收保管人为行政部经理刘晶、行政部副经理杨聪俊,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二)玉溪分公司购买坚果油作为营销赠品,但无客户领取签字
2017年2月12日,购买10桶坚果油,单价240元,金额2400元。经办人为行政部主管夏利祥,保管验收证明人为时任行政部经理赵祥,批准人为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
(三)红河分公司接待费报销无公函、无事由、无审批
2017年1月,红河分公司共计发生接待费20笔,金额共5.7298万元,涉及分公司本部及13个支公司,其中分公司本部发生接待费合计1.0133万元,13个支公司发生接待费合计4.7165万元。审批报销凭证中,未附往来函、审批单和陪同人员。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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