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尚伟与广电网络座谈交流
本文原标题:《【公安厅】杨尚伟与省广电公司座谈交流》
2019年10月28日15:13:33,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务动态>>联动>>部门”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公安厅】杨尚伟与省广电公司座谈交流》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10月17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尚伟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陕西省视频大数据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华一行4人,围绕陕西公安信息化与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杨尚伟在听取陕西广电网络与公安信息化建设合作情况后,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充分肯定陕西广电网络长期以来对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支持,希望陕西广电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陕西公安工作。
二是希望陕西广电网络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为陕西公安信息化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三是希望双方能够在大数据智能化、信息化统一运维、“雪亮工程”等方面继续加强合作,共同为打造“平安陕西”做出贡献。
来源:陕西省公安厅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