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拟发行17.33亿可转换公司债券(2)
本次可转债向本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733,592,000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原A股股东和所有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6)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T-1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724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申购无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3、审议《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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