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有线 >

罗小布:OTT TV对电信冲击大

来源:中国电子报、电子信息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20 09:34 
核心提示:在吴纯勇看来,相较于有线电视运营商而言,电信运营商切入OTT TV业务更有优势,因为电信运营商拥有成熟的网络,上亿的用户规模以及充足的现金流支撑,并有IPTV的运营经验,而有线尚未形成全国一张网,用户分散。

本文章原标题为《歌华有线罗小布:OTT TV对电信冲击大》

随着三网融合进程的加快,用户对多屏互动的视听需求被大大激活,为OTT TV的市场启动注入了催化剂。光纤入户工程的实施,也为OTT TV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12年,OTT TV市场迅速“火”了起来,引得各大运营商、牌照商、终端厂商、互联网企业竞相投身。

OTT TV的快速崛起引起了电信和广电运营商的重视,前者态度积极,后者则相反。在吴纯勇看来,相较于有线电视运营商而言,电信运营商切入OTT TV业务更有优势,因为电信运营商拥有成熟的网络,上亿的用户规模以及充足的现金流支撑,并有IPTV的运营经验,而有线尚未形成全国一张网,用户分散。

但在北京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看来,有线运营商从来不在乎流量,OTT TV反倒对电信运营商冲击很大,这会让电信运营商的光纤到户只有投入而没有收益。罗小布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有线运营商通过高清交互机顶盒就能干OTT TV的事儿,OTT TV没有内容,厂商寄希望于牌照商,其实只不过是把有线本来就有的内容“出口转内销”,既然这样,有线运营商还不如选择高清交互机顶盒。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