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进电视业受阻有线电视公司 产品发布或延期(2)
用户体验
早在开发第一代Apple TV时,苹果就开始与有线电视公司和媒体公司接触。2007年,第一代Apple TV与第一代iPhone一同推出。消息人士表示,在这款产品发布前,苹果与康卡斯特的谈判破裂,因为后者不允许苹果控制整个用户体验,包括数据共享,以及让苹果获取康卡斯特的全部视频内容等。
CBS董事长及CEO列斯·蒙维斯(Les Moonves)去年公开表示,他也拒绝了苹果有关Apple TV的多个提议。
消息人士还表示,在近期一些谈判中,苹果将目标对准这样一些有线电视公司:在不签订新内容协议的情况下,让苹果获得直播节目。通过这样的交易,苹果将发布一款新产品,帮助用户获取他们的有线电视频道,按有线电视费支付,而不必以按月付费的形式向付费电视运营商租赁机顶盒。苹果还有可能通过有线电视公司租赁机顶盒。这一机顶盒将连接至互联网,类似康卡斯特在波士顿和亚特兰大等地提供的新的X1界面。
旧金山RCM资本管理公司的沃尔特·普莱斯(Walter Price)近期与苹果高管会面,讨论了苹果进军电视业务的计划。他表示,有线电视公司和媒体公司担心,一款设计更好的苹果产品将破坏他们的业务模式。他表示:“这是一个严峻问题,因为有线电视公司和媒体公司并不热衷于苹果创造更好用户界面带来的前景。”RCM资本管理公司目前持有19亿美元的苹果股份。
在发布iPhone之后,苹果打破了移动运营商和手机用户之间的关系。纽约BTIG LLC分析师里奇·格林菲尔德(Rich Greenfield)表示,有线电视公司担心苹果的电视机产品将带来类似效果。
地区性发布
消息人士表示,苹果和时代华纳有线的谈判进展最大。不过即使时代华纳有线同意与苹果合作,也不会给用户体验带来太大变化。用户仍需按月支付有线电视费。
一名消息人士称,苹果曾与AT&T一家运营商合作,将iPhone推向市场,苹果希望时代华纳有线能扮演类似AT&T的角色。这将违背苹果一贯的策略,即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发布产品。与其他有线电视公司一样,时代华纳有线仅在美国部分地区开展业务,洛杉矶和纽约是该公司最大的市场。根据这样的思路,如果业务获得成功,那么苹果可以扩大提供服务的范围。
时代华纳有线首席运营官罗伯特·马库斯(Robert Macus)表示:“与其他发布者一样,我们并不是要完全控制用户界面。”他拒绝对与苹果的合作传闻置评。
整合内容
如果未能达成新的内容合作协议,那么苹果很可能将复制TiVo的业务模式。苹果将自行组织内容,并整合Netflix等流媒体服务,随后鼓动用户购买这一产品。行业资深人士汤姆·罗杰斯(Tom Rogers)表示:“你需要一种方式,使业务符合运营商的利益,而不是插入自己的品牌并破坏运营商的利益。”
消息人士表示,苹果还将提供更多的视频点播服务,帮助用户看到想要的内容,例如一些老的电视剧。为了获得这些内容,苹果需要与时代华纳、维亚康姆和新闻集团等媒体公司合作。
有线电视公司已经在iPhone和iPad平台上发布了应用,帮助用户利用移动设备收看电视节目。不过根据康卡斯特产品设计及开发高级副总裁查理·赫林(Charlie Herrin)的说法,有线电视公司拒绝更进一步,因为给予第三方太多控制权将影响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电视、上网和电话捆绑服务的价值。赫林也拒绝对有关苹果的消息置评。
MTV前首席数字官及MySpace联席总裁杰森·赫肖恩(Jason Hirschhorn)提出:“如果我是一家有线电视公司,我是否真的愿意让苹果进入我家?”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