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媚娘”整改看广电总局如何审片
近期,热映电视剧《武媚娘传奇》自开播以来创下多个收视纪录,然而开播不久后突然遭到停播,复播后发现这部以“露胸”闻名全国的宫廷剧,几位宫廷主角活生生地被剪成了一部大头照剧,随后引来网络一片热议,并引发了很多人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称“广电总局”)如何审查电视剧的好奇,那么作为电视剧产量第一大国的广电总局是如何审片的。
目前,国产剧在拍摄和播出之前,剧本和成片都需要接受审查,审查合格之后颁发拍摄许可证和播出许可证。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告诉记者,目前很多电视剧下放给各省的广电总局审查,并在广电总局备案。如果在卫视播出,那要交给广电总局审查。具体审片流程是,影视公司先“自查”,然后提交剧名和大致内容梗概,获得拍摄许可后,成片交给各省广电总局审核,如果上卫视要交给广电总局审核并颁发播出许可。此外,如果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历史题材、涉及国家领导人及其家属等题材电视剧还要经过特殊审查。
那么审查标准是什么呢?目前国内对于电视剧审查规定有《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经2004年7月27日广电总局会议通过,自2004年10月20日起施行。《规定》指出,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终审。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初审。中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对于那些片子不能审查通过,《规定》中给出了十条不予审查通过标准: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此外,《规定》还指出,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广电总局可以对已经取得《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或电视动画片作出责令修改或停止发行、进口、出口、播放的决定。《武媚娘传奇》的停播或依据此条规定被停播。
广电总局以上审查规定中,在业内看来,还是略显粗放,缺乏具体指导细则,因此电视剧内容管理的具体标准就落在了各种不会形成文件的领导讲话和相似案例的解读上。一位电视剧制作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影视公司和电视台会组织人员学习各类讲话和内部流传的各类电视剧修改意见。“我们经常会组织人员收看新闻联播、学习领导人讲话等形式来把控电视剧内容,以期顺利通过审查。”
对于网络流传的“主人公不能太花心,小三不能有幸福”等电视剧规避内容,前述电视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些都不是成文的规定,都是电视剧从业人员根据经验总结出来的,基本上可以把控住,例如小三不能有幸福,这显然是违背主旋律的,也不符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电视剧制作公司一般不会去挑战这些“红线”。(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新闻点评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图片
- TV+品牌商城模式 为海外客户进驻中国市场开辟新思路
- “聚力今日,开启4K时代”索尼PXW-Z280手持式摄录一体机隆重发布
- 索尼发布PZW-4000C 4K XAVC工作站、BVM-HX310 4K HDR基准监视器
- 芒果TV亮相CCBN2016 超强自制引领全新互联网视频内容生态
- 工信部领导莅临索尼总部参访,双方签署8K超高清转播车协议
- MPEG-H电视音频系统创享广电“新视听”
- Fraunhofer IIS在IBC上展示MPEG-H音频系统实时全链路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4K超高清电视频道国庆开播
- 携Fraunhofer IIS音频技术进入广电市场窗口期已到来
- 第二届“世界电视日”中国电视大会召开 主题:90后的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