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崇拜”还要维持多久?
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当今中国已经超越了一般新闻媒体的功能,具有政治、经济、文化融为一体的特殊性,而且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其他机构难以代替的作用。因此,当人们使用“电视时代”这一词语来概括我们今天的时代特征时,中央电视台无疑就是电视时代的一种象征。由于它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的电视台,又拥有“中央”这一崇高的标牌,因此它的独特地位是“中国电信”等纯经济组织不能比拟的。从目前来看,它是最大众化的现代传播工具,影响力超过了传统的报纸等新闻媒介。但这并不意味着电视比报纸深刻和伟大,而仅仅是因为电视覆盖面广、不受城乡差别的限制,即文盲也能看电视。不需要观众动脑子,电视的声音与画面已经把什么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了,所以看电视的人比读报纸的人要多。人们崇拜电视和电视明星,这是电视时代的“图腾”崇拜,就像远古时代的人崇拜风雨雷电、崇拜太阳月亮甚至崇拜男性的生殖器一样。有神秘感才会产生崇拜,一旦破除了神秘感,崇拜也就消失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早一天破除电视的神秘感,就早一天推动社会朝更加文明和进步的方向发展。
在一个法制健全、民意畅达的社会,是决不会看到成群结队的人排在电视台门口告状的。而每天源源不断从全国各地来到中央电视台鸣冤叫屈的人越多,就越说明我们的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运转不那么正常。毕竟电视台不能代替行政与司法,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电视台“曝光”上面,显然又增加了“电视崇拜”的光环,社会矛盾都“上交”到电视台来,岂不是让电视台背上“越权越位”的包袱吗?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记者编辑不是打抱不平的江湖好汉,不能靠一招“武林秘籍”上的功夫就摆平恩恩怨怨;也不是“钦差大臣”,拿着尚方宝剑就可以当场解决问题。他们只是一群“用事实来说话”的意见反映者,最后怎么办还是得听各级官员的。何况天下不平事数不胜数,即使花巨资到处架设“偷拍”摄像机,全天候监控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恐怕还是杯水车薪、捉襟见肘。历史上有过所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那时也没有满天飞的电视记者,似乎大家相安无事,并没有“防火防盗防记者”(防记者曝光)的说法。那么现在提倡“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我们可不可以比祖先做得更好呢?
如今在电视上露脸频率越高的人就越能成为电视明星,主持人、播音员已经成为不少年轻人梦寐以求的职业。一个不知道从哪个胡同旮旯冒出来的人,有可能一夜走红,成为街谈巷议和小报小刊吹捧的对象。即使“两弹一星”元勋也不一定能获得这种社会殊荣。人们以为电视明星说的话就是真理,每一个表情都值得玩味,就像古人看月亮上的“桂树”与“玉兔”一样,添加了许多美好的想象。在电视这个当代造“星”机器的魔力下,星光闪烁、魅力无限。应该说,好的主持人和播音员就是电视台的门面,也是“电视崇拜”得以维持的人情因素。但是,要取悦或取信于亿万电视观众,也是一件很不轻松的事情。正如巫师的本领再高,也难说哪一次不出纰漏。
今天能对电视发起挑战的媒介非“互联网”莫属。网络的互动性与平等性,使任何崇拜都失去了载体。人人都拥有话语权,既是传播者也是接受者,曝光和辩解、交流和解释,一切都是那么从容自如。我们有理由欢呼,传播科技的飞速进步使我们真正成为媒介的主人。
同时,媒介也不是一切。在媒介无能为力的地方,我们只能期待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只有大家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媒介崇拜才会越来越淡化。将来,媒介只是我们生活中的朋友:彼此倾听与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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