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中国电视广告年会举行 央视呼吁媒体责任

来源:央视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26 15:14 
核心提示:针对公益广告在媒体广告经营中的地位,何海明表示,媒体的社会效益至上,不光是节目部门,电视台的广告经营部门同样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传播社会文明,公益广告是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

4月18日,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何海明一行赴杭州参加2012中国电视广告年会,向来自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统计局、全国各级电视台、知名企业及广告代理公司近200名代表介绍了央视广告中心在广告营销研究方面的成果及公益广告的实践经验,呼吁电视媒体广告部门要担负起广告的行业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各级电视台普遍感受到经营方面的压力;同时,针对广告行业的舆论压力也逐渐增大。面对这种现状,央视广告中心与学界、业界联合,设立《发现中国广告主导价值研究》 、《植入式广告研究》、《广告产品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研究》、《电视媒体渠道开发策略研究》 、《网络视频对电视广告经营影响研究》、《公益广告创作和运行机制研究》等课题,并形成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案例书籍等大量研究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针对公益广告在媒体广告经营中的地位,何海明表示,媒体的社会效益至上,不光是节目部门,电视台的广告经营部门同样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传播社会文明,公益广告是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
  
会后,何海明等人走访了杭州地区的多家客户,与淘宝网沟通电子商务企业媒介策略,向养生堂重点介绍了央视伦敦奥运节目广告资源。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