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视剧价格 电视台或坐收渔利
去年,视频网站收购影视剧价格连连创下纪录,多家争抢一部当红热播剧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部分电视剧单集甚至卖出了近200万元的天价。2012年,出于消化去年购剧成本增加的迫切需要以及部分视频网站的联合效应,网购剧价格开始回落,高价位的影视剧已经“有价无市”。
网购剧价格大幅回落
对于网购剧价格,记者查阅了相关数据,2006年,红极一时的81集的《武林外传》每集的网络版权仅卖出了3000元。但从2011年开始,视频网站收购影视剧价格连连创下纪录,甚至出现了多家争抢一部当红热播剧的现象。《西施秘史》、《宫2》、《新还珠格格》等热门剧都成了视频网站“疯抢”的对象。奇艺网业务发展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上半年,一线剧集的网络版权还停留在单集30万元左右的水平,到去年年底已经全面上升至单集80万元,并出现了《宫2》单集185万元的高价。2012年,多家视频网站购剧都趋于谨慎。“目前的网络版权价格已经进入冻结期,基本没有交易。从去年11月开始,我们就基本不再收购电视剧了。以前在影视剧的剧本创作阶段我们就会介入购买版权,但从今年开始,单集超过70万元的电视剧,我们已经基本上不考虑了。”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虽然不少电视剧依然很火,但是身价却不断降低。56网副总裁李浩透露,今年多数网购剧价格降了一半,以前80多万元一集的电视剧现在能卖到40万一集就算是不错的行情。“目前部分电视剧的网络版权价格不足去年的20%,最低甚至达到10%左右,并且还会继续下滑。”
视频网站联手压价
“去年视频网站购买热门剧只管抢,根本不管价格,导致整个电视剧市场价格疯涨。”李浩表示,之前的版权价格虚高,与资本市场和市场竞争有很大关系。视频网站近两年的版权之争战况激烈,影视剧版权价格也随之疯涨。
资料显示,目前在网页端,优酷和土豆的用户浏览时长市场份额高达42.4%,另外57.1%,大多被奇艺、搜狐、乐视、腾讯等企业瓜分,整个市场基本处于巨头垄断状态。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视频网站“天下已定”,在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以广告为主要营收的新网站和小网站将越来越缺乏竞争力,多数会逐渐被市场淘汰。
随着少数大型视频网站不断挤压小网站生存空间,屈指可数的几家网站在业内的话语权越来越大。李浩告诉记者,不久前视频网站两大巨头优酷网和土豆网的合并,更是加快了这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几家视频网站会联手压低电视剧版权价格,如果电视剧方面不同意,将面临没有网站可播的情况。所以,现在视频网站的筹码增多,网购剧价格泡沫逐渐消退也是大势所趋。”
电视台或将坐收渔利
去年,因为视频网站不断出高价购买热门剧,导致电视剧价格不断攀升,电视剧购买的传统大户电视台为此叫苦不迭。而随着网购剧价格的退烧,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的价格也会随之走低,这对深受高价剧困扰的电视台,无疑是好消息。
“电视台资金本来就雄厚,电视剧价格降低,电视台购买力的增长远比视频网站明显,因此,电视剧价格退烧,电视台获利最大。”业内人士称,在制片公司眼里,电视台永远比网络更有优势,多数电视剧都希望通过电视台来赚得口碑和吆喝,把声势做起来,然后卖给网络的时候,就会加价。“现在网购剧价格下调,电视台购剧成本会更低。”在电视台购买力增强的情况下,视频网站的生存空间会被电视台继续打压。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新闻点评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图片
- TV+品牌商城模式 为海外客户进驻中国市场开辟新思路
- “聚力今日,开启4K时代”索尼PXW-Z280手持式摄录一体机隆重发布
- 索尼发布PZW-4000C 4K XAVC工作站、BVM-HX310 4K HDR基准监视器
- 芒果TV亮相CCBN2016 超强自制引领全新互联网视频内容生态
- 工信部领导莅临索尼总部参访,双方签署8K超高清转播车协议
- MPEG-H电视音频系统创享广电“新视听”
- Fraunhofer IIS在IBC上展示MPEG-H音频系统实时全链路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4K超高清电视频道国庆开播
- 携Fraunhofer IIS音频技术进入广电市场窗口期已到来
- 第二届“世界电视日”中国电视大会召开 主题:90后的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