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陕西组建广播电视台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一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06 22:28 
核心提示:据陕西广播电视台新任台长王广群介绍,新成立的广播电视台是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业务为一体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型综合传媒机构。现拥有10套广播节目、10套电视节目和48座传输发射台,目前有500万广播电视用户。

由原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合并重组而成的陕西广播电视台5日正式成立。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新任台长王广群介绍,新成立的广播电视台是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业务为一体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型综合传媒机构。现拥有10套广播节目、10套电视节目和48座传输发射台,目前有500万广播电视用户。

据了解,整合后的陕西广播电视台将同步发展新闻宣传与媒体产业,重点打造陕西卫视、陕西农林卫视和陕西卫星广播。在媒体产业方面将成立陕西广电网络集团公司,对广播电视台的广告代理、电视购物、内容生产、新媒体、网络等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市场主体,引入战略投资,使广播电视的优质资源尽快与资本市场对接。同时近期还将筹建陕西广播电视产业园,以实现广播电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