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城市电视台是传播城市文化的主力军

来源:《视听界》 作者:汪永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4 11:23 
核心提示:城市文化是伴随着城市历史发展而形成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城市人生产生活的物质实体、制度性规范、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以及精神层面的文化,如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城市电视台在传播中应积极总结、发现和呈现城市文化的特点和魅力,

城市文化是伴随着城市历史发展而形成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城市人生产生活的物质实体、制度性规范、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以及精神层面的文化,如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城市电视台在传播中应积极总结、发现和呈现城市文化的特点和魅力,唤起城市群体对城市文化的感知、价值的认同和行为的自觉。本文从传播学角度,结合福州电视“福”文化传播,对城市电视台如何传播城市文化进行探讨。

一、城市台与城市文化

城市电视台是城市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城市电视台的产生和传播,一开始就与城市的发展同呼吸、共脉搏,具有与城市地域天然的联系。在城市电视传播发展进程中,城市电视台通过视听手段,传播了历史、人文、艺术、文学等大量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信息,承载着城市文化的记录,沉淀了城市群体的共同记忆,因此,在城市文化认同上,城市电视台优于其他电视媒体。但另一方面,城市台长期浸淫于地方文化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难超脱地方的文化习惯、思维模式和价值判断。

二、城市台文化传播的路径分析

1、准确定位城市文化价值方向

对城市文化价值的把握是城市电视台实现文化传播的前提。当今,城市文化理念包含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现代意识、人文精神、积极的价值取向和开放包容的文化观念。上海东方卫视将城市历史发展与电视台传播价值取向结合起来,定位于“风从东方来”的价值诉求,充分挖掘传统海派文化,融合东西文化、南北文化,融合传统和时尚,融入新闻、文艺、影视节目中,使海派文化的影响日益扩大。福州素有“有福之州”、“福城宝地”之美誉,是全国惟一以“福”为名的省会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独特的“福”文化内涵:有靠山面海、气候宜人且物产丰富的地理气候之“福”,有人杰辈出,古迹众多等人文历史之“福”,有滨海、温泉的休闲之“福”,有寿山奇石和各种民间手工艺之“福”,有三坊七巷之名人故里的高雅灵趣之“福”,有闽江潮来潮去商贾往来充满虾油味的市井风俗之“福”,等等。“福”文化丰富的内容,为构建城市和谐文化提供了强大的人文力量和精神动力。福州电视台把城市文化价值定位于“有福之州”的城市新价值上,并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找到了传播价值的方向。

2、寻找和挖掘城市文化内涵

文化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最容易为人们所熟视无睹,一些传统文化往往隐藏于城市的某个角落。城市台寻找和挖掘城市文化价值,既要寻找生活中闪光的文化影子,又要深入市井小巷,去挖掘和整理不为人知的文化细节。归结起来,可从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方面入手,发掘区域内独有的历史、地理、旅游、民俗以及流传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重新提炼城市传统文化,加以放大,促进城市文化内涵增值。 “伬唱”是福州颇具特色的乡土曲艺品种,包含说、唱、吟、演,长期在民间流传,难登大雅之堂。福州电视台把这一民间曲艺挖掘出来,赋予其当代新鲜事、新人物、新观念,吸引了大批的观众;福州电视台开展的“寻福”活动中,集中围绕“福州曾经有什么”,“现在福州有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寻访大量文化传承人、历史见证人,民间老艺人,深挖他们独特的文化魅力;寻找城市文明人,文明行为,探讨福州城市文化的核心价值。

3、展示和表现城市文化正向价值

城市台传播城市文化,必须符合社会和受众的一般文化规范和价值标准,实现传播的正向价值。(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