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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加入维权大军 版权免费时代将终结(2)

来源:中国网 作者:郑洁 陈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8 12:54 
核心提示:版权平台建调解中心 4月15日上午,第三届知识产权雍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426知识产权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在北京举行。在本届知产雍和行活动启动仪式上,雍和园管委会、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中国互联网调解中心共

版权平台建调解中心

4月15日上午,第三届“知识产权雍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4·26”知识产权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在北京举行。在本届“知产雍和行”活动启动仪式上,雍和园管委会、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中国互联网调解中心共同签署了“雍和园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平台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雍和园工作站也正式成立。该工作部一方面旨在化解园区企业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也着力促进企业间合作,以特色服务为园区企业保驾护航。

据悉,“知产雍和行”由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管理委员会、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和东城区知识产权局联合主办,已经连续举办3年。

而今年,上述三方推出调解平台的战略合作,可谓大势所趋。据相关机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民数量已超过4.2亿人,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知识的新渠道。但以网络盗版文学为例,据保守统计,国内目前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万家,造成了版权商的极大损失。

编剧群体组维权公司

近日,近70个电视剧编剧在京加盟“喜多瑞”编剧经纪公司,表示要组团外接作品,合力对抗“潜规则”。这些编剧中包括《奋斗》编剧石康、《铁齿铜牙纪晓岚》编剧汪海林、《神医喜来乐》编剧高大勇等活跃在一线的名编剧。

据组织方介绍,编剧们集体抱团,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编剧地位。首先,该经纪公司旗下的会员编剧将不再免费给别人写“剧本创意”和故事大纲。因为在目前编剧被侵权的种种情况中,受影视公司邀请写了创意和大纲,结果创意被无偿拿走却抛弃了原创者,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编剧王兴东曾把编剧比做“高危行业”,付出心血得不到合理回报,一点儿安全感都没有。一些编剧批评电影百花奖、大学生电影节等从不设立编剧奖,对编剧的劳动不尊重。有的制片方为了迁就收视趣味甚至大牌明星的出镜,强迫编剧或请他人更改剧本,拍出来后面目全非。一些刚出道的年轻编剧,写一集1.8万字的剧本才挣数百元或数千元,甚至因投资方计划更改一分钱都拿不到,还有的年轻编剧不是被拖欠稿酬,就是以各种名目被他人联合署名。

对编剧经纪公司的成立,业界态度不一。一些制片方认为,这个经纪公司只是一个个别群体的行为,加盟的编剧都为目前国内一二线编剧,而这部分编剧的待遇已经相当高,有的一集稿酬高达一二十万元。眼下更紧要的是成立整个编剧行业的维权协会,解决那些初级编剧和无名编剧的待遇问题。

免费时代或将终结

不久前,中国音乐界、文字界人士对百度发起的集体围攻,得到了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相关人士预测,“百度门”之后,网络免费面貌或将改写。

3月16日,50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状告百度侵权,共同发布题为《“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的文章,称百度公司在没有得到任何人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们的作品发布在百度文库中,并对用户免费开放。

4月7日,继音乐人的联名抗议之后,“华语音乐词曲作者维权联盟”再次向百度发出公开信,提出“下线、道歉、赔偿、共谋发展”四条谈判条件,并提名谷建芬、高晓松、小柯、小虫、李思菘等几位词曲作者为联盟代表与百度进行谈判。

不同行业版权人对百度的集体申诉在今年出现了“突破性”格局,因为此举得到了主管部门北京市版权局的大力支持。北京市版权局相关人士公开表明,百度已经涉及滥用“避风港”原则,并已涉嫌构成违法出版行为。在追究责任方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出台的《审理涉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最近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依据,对百度等资源分享网站予以行政处罚没有法律障碍。并且,根据国家版权局的指示,北京市版权局已对百度文库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最终形成《关于“百度”文库经营方式的调查报告》提交给国家版权局。防范此类事件的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也将于4月下旬正式公布。(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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