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传媒集团(SMG)与联想集团在沪宣布战略合作
——联想集团与百视通合资运营移动互联云视频服务
2011年3月17日,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与联想集团在上海签署协议,共同宣布在移动互联视频服务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通过发挥各自在终端产品、云计算、内容资源、市场运营等方面的优势,联手开拓中国移动互联与数字家庭市场。同时,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与SMG旗下新媒体百视通公司在上海成立名为“视云网络科技”的合资企业。
联想集团CEO杨元庆表示:“SMG是中国最具实力的传媒集团之一,其新媒体业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家庭业务决定着联想的未来,我们已经在这个领域确立了自己的地位。我们希望通过与SMG这样的中国主流媒体强强联手,让创新的产品与主流的中国文化内容相得益彰,营造出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文化产业氛围。”
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黎瑞刚表示:“与联想合作,源于双方高端品牌的行业定位,联想是全球领先的IT厂商,而东方传媒集团有着多年的新媒体成熟运营经验和广泛的用户基础,双方深度携手,正是希望借助双方在各自产业的优势,共同探索具有更大市场空间、富有经济价值的新媒体领域,领跑中国智能终端互动新媒体产业,并向寻求全球定位迈出第一步。”
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振武认为,此次东方传媒与联想集团合作,是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和微电子与科技行业一次具有开创意义的合作,是两个行业最深层次的、跨越式合作,开创了视听新媒体产业运营新模式。双方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党中央关于推进文化产业跨所有制、跨行业发展的整体要求,有利于推进广播电视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是三网融合业务实践的进一步推进,也有利于为全国提供更好的服务,最终走向全球发展。
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张大钟与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移动互联与数字家庭业务集团总裁刘军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合资协议。基于该协议,联想的互联网电视终端将获得极为丰富的新媒体资源,包括SMG来自全球的高清、高质的视听内容,以及多种非视听增值服务。SMG的优质视听资源除了应用于联想的互联网电视终端外,还将应用于联想丰富的移动互联网终端,包括个人电脑、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等。
作为全球第四大PC制造商,联想不仅提供优秀的移动互联终端产品,还高度重视并构建面向这些终端的应用云服务平台,在为最终用户提供一流移动互联和数字家庭终端产品的同时,在这些终端上呈现丰富和最佳的应用服务。通过本次合作,联想将倾力打造中国第一横跨互联网电视、个人电脑、平板电脑和互联网手机的正版视频云,为用户带来多屏交互的新体验。
自SMG获得全国首张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播控运营”完整牌照开始,百视通已经构建起可接入上百内容服务商的全国性服务平台。百视通自主研发了下一代互联网电视的集成运营平台,并推出了面向电视的智能操作系统TVOS,TVOS是互联网电视产业未来成功发展的关键因素,百视通在全国最早研发TVOS,与国际保持同步,其TVOS互联网操控系统有望形成具有无穷增值价值的视听综合应用平台。未来,百视通和联想合作的“视云网络科技”合资公司将致力于实现媒体的智能化升级,即以移动互联网为基础,依托智能终端、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具有感知和思考多种能力。上海广播电视台在我国最早获得2.5G、3G手机电视牌照,在移动视频领域获得先机。
双方的合作主要以新成立的合资公司作为纽带来实现。由百视通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份,联想持有49%。该公司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除了为联想全面提供各类新媒体资源,还将面向其他机构提供非视听增值服务和安排提供视听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新闻点评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图片
- TV+品牌商城模式 为海外客户进驻中国市场开辟新思路
- “聚力今日,开启4K时代”索尼PXW-Z280手持式摄录一体机隆重发布
- 索尼发布PZW-4000C 4K XAVC工作站、BVM-HX310 4K HDR基准监视器
- 芒果TV亮相CCBN2016 超强自制引领全新互联网视频内容生态
- 工信部领导莅临索尼总部参访,双方签署8K超高清转播车协议
- MPEG-H电视音频系统创享广电“新视听”
- Fraunhofer IIS在IBC上展示MPEG-H音频系统实时全链路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4K超高清电视频道国庆开播
- 携Fraunhofer IIS音频技术进入广电市场窗口期已到来
- 第二届“世界电视日”中国电视大会召开 主题:90后的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