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巴彦淖尔市春晚将在内蒙古电视台播出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作者:白忠义 责任编辑:吴秀凤 发表时间:2011-02-01 09:34 
核心提示:由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广电局、文体局主办,巴彦淖尔电视台承办,由内蒙古经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冠名的“经纬情”2011“和谐巴彦淖尔”大型电视春节联欢晚会将在内蒙古电视台播出。

记者从巴彦淖尔市文化体育局了解到,春节期间,由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广电局、文体局主办,巴彦淖尔电视台承办,由内蒙古经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冠名的“经纬情”2011“和谐巴彦淖尔”大型电视春节联欢晚会将在内蒙古电视台播出,届时将与内蒙古广大电视观众见面。

晚会以和谐巴彦淖尔为主题,整台晚会分为“序、景之美、物之美、人之美、情之美、尾声”6个篇章。从景、物、人、情4个方面的对应节目,全方位、立体化地展示和谐巴彦淖尔的风貌。

(责任编辑:吴秀凤)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