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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现“注销潮”(3)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宋媛媛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10-19 10:55 
核心提示:即便是被工商局查处,也仅仅是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群众举报奖励,仅以10万元封顶。这些规定,远落后于实际情况,很容易产生私下交易。上述工商局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除了合理避税,一些公司还

“即便是被工商局查处,也仅仅是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群众举报奖励,仅以10万元封顶。这些规定,远落后于实际情况,很容易产生私下交易。”上述工商局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除了‘合理避税’,一些公司还利用优惠政策大量注册公司,通过多轮转移资产,实施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为25%,但要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征收利润的25%,如果没有盈利,则当年并不对其征收。一些公司利用该规定,在税收洼地注册、入股多家公司,通过理财或者投资名义将巨额报酬在各个公司之间转移。直至税负最低,再将资金转移回利益相关人的账户,从而实现避税、逃税目的。

今年3月6日,财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伊犁哈萨克斯自治州财政局在霍尔果斯召开了“财政部专员办进点见面会”,会上霍尔果斯当地税务部门通报称,近年来空壳公司问题严重。部分公司在当地注册分公司,却并未在当地展开经营或生产活动,而是通过这些公司转入巨额利润实现避税。仅监测到的,“每年有200家企业各自向霍尔果斯注册子公司转移2000万元以上利润”。

“还有一些人利用名下多家空壳公司做阴阳合同。”李劲松举例指出,某部影视作品给明星的最初片酬为6000万元,与片方签订公开合同片酬金额可能只有2000万元,而该明星名下的公司可能以入股名义,与片方签订投资合同,将剩下的4000万元片酬以分红的方式打入该明星的公司。

“注册性企业”注销过快需警惕

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今年初,霍尔果斯的增值税返还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就已经暂停,并提出“企业必须实体落地,有固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和相应的办公人员,并为员工缴纳社保,拿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20%用于当地投资”以及交纳保证金等条件。

随着政策收紧,很多公司越来越“坐不住了”。

第三方调查机构天眼查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0月16日,霍尔果斯市内,有913家公司的状态已经显示为“注销”。其中有141家公司的成立时间不到1年,还有699家公司成立时间为1年至5年间。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此数据在一周前(10月8日)显示为:霍尔果斯市注销企业总数847家,其中123家公司的成立时间不到1年,650家公司成立时间为1年至5年间。这意味着,在短短一周时间里,就有近70家公司显示注销。

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伟告诉记者,短时间内扎堆注销众多公司比较少见。一般注销公司流程比较复杂,涉及账务、税务等很多问题。先要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还要注销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到税务部门、工商局申请注销、按照法律依据组织清算等一系列流程,以最后拿到工商局的《公司注销通知书》为注销成功。(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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