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手》你到底赚了多少钱?(3)
“盈利模式没创新”
尽管赢得了巨大的营收,但对于《我是歌手》的商业成功,媒体专家们在评价上却有保留。
“节目有创新,但是盈利模式并没有什么创新。”吴畅畅向本报记者指出,湖南卫视在真人秀节目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已经形成一个完成的产业链,基本上分为节目播出期间和节目结束后延伸期两个阶段。
在节目制作播出期间,电视台主要依靠冠名赞助费、广告收入、短信收入等,这些商业项目的操作成为占节目经济回报的绝大比例。据了解,现在《我是歌手》的主要营收也主要来自这三方面。
在选秀节目后期,则主要通过节目产生的艺人在演出、代言、广告、出唱片等商业活动中为电视台带来持续收益。像《超级女声》、《快乐男声》等选秀类节目产生出的新生代歌唱演艺明星都纳入湖南卫视旗下集团公司,通过节目产生的广告利润,通过巡回演唱会等商业项目取得的利润都悉数归于集团公司,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是与以往的选秀节目不同,湖南卫视《我是歌手》遇到了新的问题。因为参与节目的选手是已经成名的歌星,各自属于自己的经纪公司,不可能出现像超女那样,所有的选手都签约在湖南卫视旗下。《我是歌手》拓展盈利链条举步维艰。
“我们也想聚合这些参与节目的明星一起开巡回演唱会,但是各个明星经纪人公司都存在竞争关系,利益协调有难度。”前述湖南卫视总编办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
因此,吴畅畅认为,除了依靠收视率拉升广告费,国内很多像《我是歌手》这样购买国外成熟版权的娱乐节目,尚未找到稳定、持续性的盈利模式。(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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