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禁止插播广告不如治理虚假广告
“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在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刊登,要求各电视台严格执行“电视剧中间禁止插播广告”的规定,引发各方关注。人们普遍关心的是,这次规定能否真正约束电视台越来越频繁的广告插播行为。
对于这个规定我个人是拍手称快的,毕竟这可以减少我们在看电视剧时那种被迫性收视广告的痛苦,众所周知,电视中的广告从插播一两次到三四次甚至更多,电视剧片头、片尾、片中插播广告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可以说有时我们看广告的时间比看电视剧的时间还多。而这显然是属于强奸了我们观众的眼球,而如今这广电总局出了这么一个规定或者管理办法,我们没有理由不拍手称快。
可是在此之余又不免有些担心,我们都知道电视台的大部分收入都是来自广告,而在广告这块又多以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创收最高,那此次规定的出台对电视剧广告收入肯定会有影响,对电视广告的经营也会带来冲击。虽然说现在出台了在每集中间不得播放广告,可能会让一些厂商选择其他途径来继续广告,他们应该不会放弃电视剧这块最有吸引力的平台,因为电视剧是电视台收视率最好的节目形态,一部热播的电视剧往往收看的人群那是相当地多,既然如此,就非常有可能会增加一些植入性的广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植入性广告收入将会与电视台无关。
那作为电视台方来说肯定不会放过这些本已到手但现在却易主的肥肉,那他们会咋办呢?我想可能会有两种方式,一种增加集与集之间的广告时间,这样的话可能还会让大家厌恶,因为看一集之后再看一二十分钟的广告,这种感觉我想谁都不喜欢。而另一种就是提高其他广告的费用,但这种会不会让厂商望而却步呢?不过这种方式我想可能也是对观众最为照顾的。
其实我倒有一个建议,如果说电视台在广告时制作一些精美的广告,那谁看了可能都不会讨厌的,我以前就看过一个外国品牌的广告,那广告的拍跟一个微电影似的,很有想象力,想一想如果个个都是精品,谁会在意呢?只要不是恶性的,大家其实都很宽容。
不过咱们国家有一个特色,就是咱们不缺乏什么制度与规定,只是在执行时往往会打很大的折扣,而这次的广电总局禁止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规定我想可能也不例外,因为早在2009年,广电总局就发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简称61号令),其中针对各时段播出的电视剧广告插播时长作出规定。但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那就是电视剧中的插播广告苗头不仅没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有愈演越烈之势。那这次是否会有效果?我看也未必。
其实现在广告最需要解决的不是插播广告的问题,而是如何惩治那些虚假广告,对此种虚假广告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那才是我们观众最失望的,电视剧里插播点广告也只是影响视觉,但是因为信了虚假广告而上当的话就有可能危及到生命,孰轻孰重我想大家都已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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