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涉嫌侵权坐上被告席 网吧播放《下一站,幸福》等电视剧被诉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5 08:24 
核心提示:网尚公司承认自己的确无证据证明对方的获利及自己的损失,但依据《著作权法》规定,实际损失难以估计的,可要求50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其提出3万元的赔偿,还是合情合理的。

一场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的官司在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开庭,1100名师生现场旁听了审理。

原告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尚公司)自称拥有《福气又安康》、《下一站,幸福》等台湾电视剧的独家网络信息传播权,却发现被告南京云平网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云平网吧)未经许可,在其“网吧正版影视平台”中播放,涉嫌侵权,遂将云平网吧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电视剧,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3万元损失。

网尚:我是独家授权

网尚公司称,《福气又安康》等电视剧的著作权人是台湾三立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声色工场传播有限公司。2009年,网尚公司得到三立电视的独家授权,享有网络信息传播权和制止侵权的权利,其授权证明书、权利申明书、函件等,都有当地公证处的公证。同时该剧也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进口,具有国家版权的登记。

2010年3月,网尚公司发现云平网吧的“网吧正版影视平台”中,正在播放电视剧《福气又安康》,该平台中同时还有《下一站,幸福》等电视剧。

在当庭播放的视频对比中,用屏幕录像专家录制的云平网吧播放电视剧的片段,和网尚公司提供的原版电视剧光碟片段是一样的。“这些都是三立公司独家授权给我的,没经过我的允许,他怎么能播?”网尚公司认为,云平网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

云平:他的授权有假

云平网吧对网尚公司所谓授权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在网尚公司出示的多份授权公证书中,都盖有某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的公章,但公章却形状各异,有方形的,也有椭圆的,字的排列和大小也有差异,因此其中必有假。

同时,云平网吧还对该公会的资质表示怀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台湾地区出版的影视剧作品在祖国大陆发行,必须获得行政许可,并经审查。而云平网吧称,这些作品并没有获得大陆地区发行的播放许可,因此就算授权,也是无效的。

云平网吧还认为,进口许可是针对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发行VCD、DVD的,跟网尚公司所谓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毫无关系。按道理,网尚公司需得到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的授权才行,但并没有。

网尚vs云平:赔偿有无依据

既然认为对方没有得到授权,那么云平网吧也播放了电视剧,又是否合法呢?云平网吧称,《福气又安康》等电视剧是在其“网吧正版影视平台”中播放的,那是一个某公司提供的第三方平台,当初他也是付钱给该公司的。因此,云平网吧认为第三方公司是其影视提供商,其播放权也是来自该公司的,自己并非主观上想侵权,不应承担责任。

而且,云平网吧称,在得知涉嫌侵权后,就立即删除了相关电视剧。未删除之前的点击率很低,受众很小,自己并未从中获利,网尚公司提出的3万元赔偿是没有依据的。

对此,网尚公司承认自己的确无证据证明对方的获利及自己的损失,但依据《著作权法》规定,实际损失难以估计的,可要求50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其提出3万元的赔偿,还是合情合理的。

那么,播放电视剧的双方,到底谁得到授权,谁在侵权呢?法庭还将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