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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普办与卫健委联合发文 要求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12-23 18:08 
核心提示:近日,天水市人普办、天水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天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要闻资讯>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与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统计局]天水市人普办与卫健委联合发文 要求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9-10 16:41 信息来源: 天水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635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天水市人普办、天水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天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母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活产新生儿以及死亡人口信息登记等业务工作,督促信息准确及时录入到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相关系统等业务系统中,确保提供普查工作所需数据的质量。在户口整顿、摸底和普查登记阶段根据普查工作需要,配合同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本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出生、死亡人口资料和妇幼保健相关信息,为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通知》强调,医疗卫生机构要协助当地人口普查机构做好所辖区域内医院住院超过半年的病人的普查登记工作;人口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资料,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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