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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12-17 15:09 
核心提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两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完善工作体系,构建联动机制,着力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要闻资讯>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与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医保局]市医疗保障局“五个强化”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7 17:28 信息来源: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382 字号:[ 大 中 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两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完善工作体系,构建联动机制,着力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天水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设立医药物资保障、政策资金落实、两定机构督查三个专责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落实认真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特殊报销政策,做好有关政策解读。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中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以由医疗机构通过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各县(区)医保部门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向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预拨周转金2000万元,并明确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追加预付资金800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下拨救治保障预付资金2800万元。

四是强化医保服务。按照经办服务“不见面”、特事急事“及时办”、部分业务“延期办”、经办大厅“放心办”、强化责任“全力办”的总要求,对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方式临时进行了调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了各项业务办理的联系电话和微信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对于参保人员中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直接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为患者办理备案手续,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五是强化物资保障。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就定点零售药店医用物资购置储备和价格执行等情况全面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囤积居奇、搭车涨价、散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有效起到了震慑作用。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详细盘点库存,及时上报采购动态信息。先后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保障供应的倡议书》《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供应的求助公开信》,发动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发挥资源和人脉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物资供应。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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