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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出台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十八条”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12-17 14:43 
核心提示:近日,天水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从稳定市场价格、抓好重点场所防控、严禁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广告审批发布、做好农村疫情防控、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等7方面,制定了1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要闻资讯>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与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市场监管局]天水市出台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十八条”

发布日期:2020-02-05 14:46 信息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274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天水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从稳定市场价格、抓好重点场所防控、严禁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广告审批发布、做好农村疫情防控、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等7方面,制定了18条具体防控措施,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持续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防线。

稳定市场价格方面

1.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2.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相关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加强自律,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保证质量,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场所防控方面

3.落实服务场所防控措施。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等服务行业的监管,对正常开业的,严格落实员工晨检、定期消毒、入店人员检测体温、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指导商场、超市开展错峰购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4.全力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督促经营单位加强与供应商的对接,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储备,积极保障群众生活供应。

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方面

5.禁止活禽销售。全面关闭各类活禽屠宰经营场点,严禁活禽销售,全面排摸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活禽销售点经营户底数,实行网格化监管;凡上市销售的各种禽类制品,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全面加强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的巡护监测,组织力量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各类台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7.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饲养规定。督促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严格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食品安全方面

8.停止一切聚餐活动。加大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取消一切聚餐活动(包括自办宴席活动),防止产生交叉感染。

9.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巡查力度与频次,加强夜间巡查,督促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配备电子体温测量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与登记,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立即劝阻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准确掌握餐饮服务单位开业、停业情况,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停业后恢复营业的,必须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报备后要组织人员对餐饮单位人员防护、体温测量登记、场所消毒、食品安全必备条件等进行核查,符合条件后方可恢复营业。督促各网络餐饮外卖平台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送餐人员防护和送餐工具消毒管理,倡导人员无接触送餐,有效加强疫情防控。

10.从严落实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员工晨检制度,凡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督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等必要防护设施,并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

11.严格规范动物制品加工销售行为。严禁餐饮单位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畜禽和野生动物;严禁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畜禽肉类,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2.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进货查验制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各环节索票索证和台账登记工作,加工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规范,做好清洗消毒和卫生保洁。

广告审批发布方面

1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督促广告经营者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和医疗广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布。发布涉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公益广告的,须向有关部门报备。引导经营者加强诚信自律,禁止发布与疫情有关的虚假广告和相关信息。

14.严肃广告内容宣传。加强广告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功能;消毒剂广告宣传必须严格限定在其说明书功效范围之内,不得引用“新型冠状病毒”用语及相关内容。

农村疫情防控方面

1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要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等方面,有效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16.引导群众主动防范。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农村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解释、引导和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

17.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协同配合,集中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8.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各有关单位对价格违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疫情防控期间集体聚餐、发布虚假广告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接诉即办,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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