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林草局“四个强化”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24 15:46 
核心提示: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着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河市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林草局“四个强化”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文章来源:根河市林业草原局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点击数: 232 次 字体:小 大

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着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河市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入心入脑。在“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利用发放宣传单、倡议书、悬挂条幅、微信、抖音视频等方式,开展以“爱鸟新时代,共建好生态”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活动、以“湿地与生物多样性——湿地滋润生命”为主题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教育引导公众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切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渠道。为加强根河市野生动物资源的有效监管和保护,坚决遏制盗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根河市野生动物资源联合执法监督管理保护工作机制。各部门本着“保护优先、依法监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履行监督、保护、管理职责,联合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的违法违规及犯罪活动。年初以来,3次对市内正在营业的林区土特产品店(含鹿产品)、酒店饭店和快递物流等野生动物流通领域经营商户开展联合检查,详细查阅经营产品来源、是否合法经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等情况,对经营野生动物标本、鹿肉及其制品等商品的商家当场责令其下架处理。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认真梳理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户,根据202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303号公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及《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于7月24日将纳入《目录》的4家在养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顺利移交给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全区在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9月10日妥善完成权限内养殖户安置工作。

四是强化项目争跑,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项目顺利实施。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河市林草局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派专人赴呼伦湖野生动物繁育救护中心考察学习,积极与呼伦贝尔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根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项目,为项目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整体战略,本着“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根河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现前期建设工作已完成,外设兽类圈舍和禽类圈舍两个圈舍,内设接诊室、办公室、手术室、消毒室、药品室、宣教室六个科室,大大提高了根河市野生动物救护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水平,对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平衡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根河市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