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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财政局全方位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保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19 16:5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做到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安,根河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方位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财政局全方位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保障

文章来源:根河市财政局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点击数: 101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做到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安,根河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方位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汇报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根河市财政局坚持走上去,加强沟通汇报,截至目前,争取到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计162.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2.6万元,自治区级专项资金79.9万元,统筹用于根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二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加强专项资金拨付的审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按照工作进度及时足额下达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与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力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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