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8年11月29日全市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04 15:51 
核心提示:根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2018年整治媒体、固定形式印刷品、户外广告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的行动步骤,结合本市实际,于11月29日对全市两家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 ,对经营单位1-11月份的报样进行了检查。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董树国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点击数: 455 次 字体:小 大

根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2018年整治媒体、固定形式印刷品、户外广告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的行动步骤,结合本市实际,于11月29日对全市两家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 ,对经营单位1-11月份的报样进行了检查。

全市共有固定印刷品广告经营单位1家,未发现发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低俗不良、变相发布“五类”广告及明显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广告,此项工作仍在继续开展中。

通过开展固定印刷品广告的检查,查出一起对保健品的夸大宣传,当场责令改正,纠正其不良行为,有效的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营造了全市良的广告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