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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司法局开展新《环保法》培训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07-27 18:01 
核心提示:6月3日,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长宁县司法局在县局会议室举办了新《环保法》培训会。

2015年6月5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政府官网“网站首页>信息发布>政务动态>工作动态>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长宁县司法局开展新《环保法》培训》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6月3日,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长宁县司法局在县局会议室举办了新《环保法》培训会。  

培训会上,重点围绕当前环境形势、新《环保法》修订背景,新法内容、新法亮点、新法责任、关键条款等几个方面,由事实导入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全面透彻地对新《环保法》进行了全面诠释。给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严肃、务实的环保法制课。通过培训,参会人员纷纷都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更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生态环保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宇模指出:今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15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促进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为呼应这一主题,国家环境保护部确定2015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炭、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做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宣传法律的职能,要结合依法治县、“法律七进”活动,迅速掀起宣传新《环保法》的高潮。

此次培训会由县局副局长张宇模主持,全局职工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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