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长宁县食药局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会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07-27 17:41 
核心提示: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于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规范企业行为, 5月14日,长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县食品企业集中的双河镇召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会

2015年5月15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政府官网“网站首页>信息发布>政务动态>工作动态>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县食药局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会》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于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规范企业行为, 5月14日,长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县食品企业集中的双河镇召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会,全县21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该局相关人员就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与老版本的异同、新《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对生产企业的影响等情况向与会人员做了详细介绍,并就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所体现的严惩重处原则、所强调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具体义务做了详细说明。

之后,该局相关负责同志分析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要求企业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培训会的举办,使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抓好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