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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03 17:57 
核心提示:近日,根河市政府第29次党组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根河市发改局前期制定上报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于11月1日起执行。根河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

文章来源:发改局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 点击数: 123 次 字体:小 大

近日,根河市政府第29次党组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根河市发改局前期制定上报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于11月1日起执行。根河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根河市于2017年实施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并于今年启动了公租房定价工作。根河市发改局充分发挥价格管理职能,认真制定前期工作方案,依据《呼伦贝尔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实施意见》、《根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组(分配)方案》和根河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开展根河市区房屋租赁市场调查。以不同小区的10个租户为样本,去除取暖、物业等费用及房屋附属设施等因素,综合测算根河市住宅平均租金为8.1元/月·平方。按照“公租房租金以市场租金50%确定,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公租房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楼层情况上下浮动20%”的规定,参照周边旗市公租房定价标准和根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拟定根河市区公租房租金基础标准为4元/月·平方(不包括水电暖物业等其它费用),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地理位置、房屋采光等因素下调20%。

在根河市政府第29次党组会议上,根河市发改局拟定的公租房租金标准讨论通过,目前已开始执行。根河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促进公租房这项保障民生、惠及群众的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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