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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做好“双十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03 17:46 
核心提示:为加强2018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障网络放心消费,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监管水平,关注每年双十一大促销既是网购的狂欢节,也是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商家权益,以及平台之间二选一的恶性竞争爆发的高峰期,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做好“双十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贺玉龙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点击数: 93 次 字体:小 大

为加强2018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障网络放心消费,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监管水平,关注每年双十一大促销既是网购的狂欢节,也是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商家权益,以及平台之间二选一的恶性竞争爆发的高峰期,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十一”期间网络市场定向监测与监管。

一是开展网络定向监测。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上级局的有关部署,以所属辖区内企业登记独立网站、平台内网店、微商经营者为重点监管目标,以消费反映问题较多、较集中的电子产品、家装用品、鞋帽服装、婴幼儿用品、旅游产品等为重点监管商品,对辖区内相关网络经营者的主体信息、交易规则、网络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网络刷单和集中促销行为等开展定向监测工作,并认真做好定向监测的信息记录、样本留存、有效存证和跟踪处置。

二是加强网络市场执法。加强“双十一”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市场主体信息比对、资质荣誉比对和关键词搜索、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方法,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涉网案件线索,逐条逐件落实,依法快查快办。充分发挥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作用,根据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比对情况,积极发现涉嫌非法主体网站线索,依法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积极拓宽执法领域,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未按规定亮照亮标和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签订不公平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传销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事前预警。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深入宣传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网络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普及网购安全知识和常见消费陷阱,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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