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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长宁县获全市第一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19-11-03 10:02 
核心提示:11月4日,笔者从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民生工程110月完成情况表上获悉,长宁县完成法律援助总助服务人次4414人次,全市排名暂居第一,完成目标任务1860人次的237.3%,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5件,法律援助咨询3557人次;全面建成铜鼓、梅硐2个规范化法律

11月4日,笔者从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民生工程1—10月完成情况表上获悉,长宁县完成法律援助总助服务人次4414人次,全市排名暂居第一,完成目标任务1860人次的237.3%,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5件,法律援助咨询3557人次;全面建成铜鼓、梅硐2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目标任务2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100%,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

已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1个,县级规范化接待大厅1个,县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1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村(社区)级法律援助联络点296个,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

落实质量跟踪反馈、案卷督查评析、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整合援助资源,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衔接,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及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

 

 

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

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特困户开通“绿色通道”法律援助服务,免除经济状况审查,简化法律援助手续。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由法律援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案件需要,自行选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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