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7 11:13 
核心提示:电子商务如雨后春笋,在互联网时代借助政府的扶持措施支持下,逐渐替代了传统经济的经营模式,“互联网+”又拓展了原有的网络市场发展速度。随着全国网络商品市场飞速发展的步伐,我市的网络市场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了。通过调查了解,我市的电子商户发展呈上升趋势。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点击数: 2336 次 字体:小 大

电子商务如雨后春笋,在互联网时代借助政府的扶持措施支持下,逐渐替代了传统经济的经营模式,“互联网+”又拓展了原有的网络市场发展速度。随着全国网络商品市场飞速发展的步伐,我市的网络市场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了。通过调查了解,我市的电子商户发展呈上升趋势。

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电子商户252家,其中挂在去哪网、携程网、艺龙网平台上的宾馆(酒店)205家,淘宝网店21家,京东平台根河馆1家,自治区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18家,入住根河市创业园电子商务孵化园6家网络公司,根河微传媒、根河门户网相当于小型的网络平台,局限于地区商家和用户发布一些简单信息,如用人信息、房屋买卖和租赁等。在网络监管过程中,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局2017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对根河市网络发展状况做了全面调查。在这些网店里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宣传“冷极”特色的旅游信息,还有个别网店对自己经营的地方特产商品做夸大宣传,如地方特产“肝茯苓”“不老草”等大兴安岭野生植物可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炎等等,更有甚者还能治疗癌症。其实这些野生植物只不过是药食同源的植物罢了,这种利用网页发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商品信息就是进行虚假宣传。针对以上问题,有4户网店(网站)被责令整改,并删除违法信息,有3户网店被立案查处,还有一户利用微信宣传服装经营信息,而实际无照经营被查处,目前4起案件都已结案。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市的网络市场监管已初见成效,截止目前,我市的电子商务已经进驻淘宝、京东等大型网络平台。根河门户网是根河市目前唯一一家网络平台,但是由于经营陷入瓶颈期,前景不容乐观,我们正在积极为其提供支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为其提供帮助,扶持政策,使其发展壮大。未来的经济是网络经济,电子商务发展了,网络市场才能拓宽;网络市场发展了,县域经济才能繁荣;县域经济发展了,才能提高根河市的知名度和诚信度,也能为根河市的旅游事业发展带来巨大贡献。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市场的扶持和整治力度,加大互联网经营政策的宣传,帮助特产店、民族特色店、旅游商品店建立独立网页店铺或加入网络交易平台,壮大和完善根河市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为打造根河特色、健康、绿色的旅游城市而努力。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