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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四加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2 11:11 
核心提示:一、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审查、登记关,从源头上把好关。对辖区旅游市场从事“吃住行游购娱”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照从事旅游行业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不符和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旅游行业经营的进行全面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四加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点击数: 140 次 字体:小 大

一、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审查、登记关,从源头上把好关。对辖区旅游市场从事“吃住行游购娱”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照从事旅游行业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不符和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旅游行业经营的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并设立旅游经营行业监管台账,建立旅游服务行业经营者“经济户口”,建立日常监管信息、消费者投诉信息等内容,建立旅游企业信用档案。将经营者的监管信息适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针对目前旅游市场上存在的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广告、恶性价格竞争、挂靠承包、合同欺诈等问题,对旅游企业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企业知法、懂法,引导全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通过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旅游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

三、加强行政执法,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一是突出以景区及周边的经营户和宾馆饭店为重点,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责任。突出涉游商品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二是突出涉游广告监管,对景区企业和旅行社发布的旅游广告必须依法审查,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及时查处,严禁经营者利用广告和产品说明对其提供的服务和商品的质量、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和宣传。三是突出涉游合同监管,重点检查旅行社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是否存在擅自减少规定的旅游项目或降低吃、住、行标准和服务质量的情况,是否以格式合同蒙骗游客。

四、加强受理申诉举报,快速查处消费侵权行为。一是充分发挥“12315”“1236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快速、及时、准确、认真地处理旅游消费方面的投诉举报,快速查处旅游消费侵权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有效分析利用旅游消费投诉信息,及时掌握旅游消费投诉的动态和趋势,掌握侵权行为的特点和规律,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秩序整治,及时发布旅游消费维权知识及警示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维权协作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做好旅游消费维权工作。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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