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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2017年度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0 16:43 
核心提示:为使更多的慢性病患者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降低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根河市人社局2017年度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2017年度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文章来源: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点击数: 180 次 字体:小 大

为使更多的慢性病患者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降低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根河市人社局2017年度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具体要求是: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原发性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置放血管支架及搭桥术后、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双病种、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尿毒症血液透析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血友病)的病人。二、慢性病体检事项。1、门诊慢性病申请,申报甲类、乙类慢性病都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例及相关检查资料,再组织专家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体检后确诊认定。2、各单位要详细调查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含异地居住人员)是否患有上述慢性病,将符合条件尚未认定慢性病人员名单报医保局。体检时间由单位通知申报慢性病参保职工到市医保局指定的医院体检。3、申报慢性病者体检时间需携带医疗保险证,按体检要求进行体检。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我市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3月1日-4月30日开展。具体事项请咨询市医保局。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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