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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惠民正政策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0 16:21 
核心提示:为帮助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根河市财政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文件要求,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普通高中生,继续实施新入学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惠民正政策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

文章来源:根河市财政局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点击数: 215 次 字体:小 大

为帮助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根河市财政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文件要求,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普通高中生,继续实施新入学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强化资金支持,扩大覆盖面。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最高标准,对我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科生144人,专科生116人给予一次性资助,共计发放资助资金924万元。解决了低保家庭的特殊困难,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扩大了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二是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中,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政策落实的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由市民政局负责辅助对象资格确认,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名单公示,银行代理机构负责资金发放,以直通车形式及时准确发放到户到人。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审核确认辅助对象,主动做好相关政策解答,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结合全市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切实解决低保家庭的特殊困难。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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